从任志强不敢预测房价的话中可以看出,楼市政策缺少长远而系统的顶层设计。
7月13日,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高房价和等级化城镇管理体制有直接关系,优质资源继续集中,意味着高等级城市的房价还有上涨空间。“应尊重市场规律,不要让稀缺资源‘被低价’造成浪费,首先应取消目前房地产限购、限价政策。”
决策层可能会采取差别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来调控日趋复杂化的房地产市场。
房价是个大问题,小产权房泛滥只会让问题更加复杂,而不会让问题更清晰简单。小产权房应该清理,这无关房价,有关公平。
由“钱荒”引发的金融资产重新布局与调整,将会明显挤出实体经济的流动性水分,这也势必传导到房地产市场。
房产税扩围,加大住房持有环节税收的征管,可以有效引导楼市需求结构,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遏制楼市投机投资性需求是房产税推出的目的,起码是阶段性目的。如果背离了这个目的,就没有推出房产税的必要性。
房地产调控中“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的内涵应该重新划定,政府所主管的不应仅仅是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建设配给,还应该有财政模式的转变,摆脱房地产发展支撑经济的模式,避免当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房地产建设减速给地方经济造成冲击。
尽管征收“20%个税”有利于遏制二手房价格疯狂上涨,但买房者承担个税的现象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从政策出台后的市场反应及效果来看,“国五条”面临四方面挑战。
无论“国五条”地方实施细则如何,就中央政府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将问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宏观经济被房地产市场挟裹着走向暧昧的前方,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房地产市场崩溃,但可以肯定的是,泡沫一定会崩溃。
由于地方政府与房地产有利益关联,如果地方政府拥有调控选择权,很有可能不是为了控制房价,而是为了土地财政。
从落地的调控细则来看,虽然都表示在必要时调整二套房贷的执行细则,但什么样的情况是“必要时”,并无衡量指标。
房产税改革箭在弦上,一定要发。
未来广东房产调控力度究竟如何,有待于其他城市的表现。相信其他地方的细则会参照广东细则依葫芦画瓢,不会清晰到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