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今日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整体来看,当中主要包括总则、执业要求、水平评价测试与培训、登记管理、信息管理、执业行为规范、证券公司管理责任、自律管理、附则等九章内容。值得关注的是,新规明确了证券公司在人员聘用、考核、晋升时,应当考察其道德品行情况。
◎日前,华泰证券资管正式宣布查晓磊、王曦加盟,分别担任权益投资总监、多资产公募投资部总经理。从过往从业经验来看,查晓磊、王曦两位投资人士的从业经验都已超过10年,且都有在博时基金工作的履历。◎券商资管大集合公募化改造持续进行,同时对公募牌照的渴求和相关业务的布局,都让券商资管发力吸纳公募基金的优秀人才。不过,现在券商资管引入公募基金投研人才并不容易,引入回来的成本也不低。
◎今日,中证每经上市公司品牌价值100指数(简称每经品牌100指数,代码:931852)正式登录交易所。根据每经品牌100指数的编制方式,按照成份股权重排序,排名前10位的公司每一家都耳熟能详且具备着高“含网量”。
◎今日,中证每经上市公司品牌价值100指数(简称每经品牌100,代码:931852)终于揭开神秘面纱。从此次发布的每经品牌100指数成份股分布来看,基本囊括了中国在全球极具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他们的品牌价值几何,从全球区域、市值分布以及所处行业三大维度可窥探一二。
◎从中短期投资角度来看,每经品牌100指数成份股中的大部分优质企业在当前的这个估值水平具备一定的吸引力;从中长期来看,这些成份股公司还是中国最优秀的企业之一,长期仍然有着比较好的发展机会。“每经品牌100指数的发布,能够为品牌价值的研究和投资都提供一个更好的工具,并满足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配置需求。”——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部高级研究员李宪锋
◎近两年来,卤味赛道新品牌融资消息不断,新晋创业者正在从渠道、工艺等不同维度推陈出新。从投资机构来看,红杉中国、腾讯投资、今日资本等知名机构均已入局。
◎近日,欧莱雅宣布在中国市场设立首家投资公司,表明对中国市场的长远信心,可谓是市场的一剂强心针。而选择在中国市场投资、孵化创新项目的传统巨头并非只有欧莱雅。
◎近日,开德基金在中基协完成备案。这家机构正是美国私募巨头KKR在中国备案的第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纵观KKR多年来的投资思路与布局,可以看出这家来自美国的私募巨头对于亚洲市场的看好。尤其是中国市场,几乎是KKR亚太区域投资业务的核心所在。KKR将把投资重点放在消费升级、工业现代化、医疗服务、金融科技等方面。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6日,今年以来新成立的基金规模仅约为3620亿元,其中股票型基金更是只有约290亿元。而在这些新成立的基金中,部分基金不惧市场调整,成立之后快速建仓。不过目前来看,有的基金一个月已跌超10%。◎不过随着市场不断调整,基金经理们对于调整到3000点这个位置的市场,越来越乐观。
◎生物谷第一大股东金沙江投资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而生物谷方面表示,是在对生物谷202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对生物谷所购买理财产品实施审计程序时发现的问题,并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事宜。
◎从上市公司的公告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过去一年各大上市公司累计认购的理财产品金额超过万亿,不过这其中很多是在一年内多次到期,并重新购买。◎具体到各上市公司持有的基金方面,配置权益、投资QDII,而固收类产品则是他们最偏爱的。
◎4月以来上市的16只科创板新股,有13只首日即破发,首日破发率提升至81.25%。而据Wind统计,截至4月29日收盘,在去年8月下旬以来上市的科创板新股中,有高达62%的新股让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产生了浮亏。
◎回顾整个4月的行情,A股市场的调整,可谓近年来罕见。对于主动股票型基金而言,也面临了最严峻的考验,如果能够把回撤控制在10%以内,少亏当赢,那就已经是非常牛的基金了。◎也是在4月,管理层再度出手“救市”,短短半个多月,《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多项利好政策相继发布。
◎今年以来,大量上市公司更是掀起了一股“私募”热,纷纷涉足产业基金,有的既当LP又当GP。根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仅4月以来就有超过60家A股上市公司公布了参与或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热度居高不下。
◎今年以来,母基金在全国呈现爆发之势,“城市投行”的概念愈演愈烈。我们将目光聚焦于近年来优惠政策频出的武汉,从其打造的“创投集群”,到横亘在引导基金面前的两大难题,一探武汉应从何处破局。◎武汉的相关政策,与部分地区以税收优惠吸引私募基金注册落户的做法,走的是不同路线,例如光谷“创投十条”最大的看点是对股权投资机构“募投管退”全链条的奖励。
◎今日,监管机构发布发布《基金类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1号》对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拟任总经理、督察长列出四项条件。◎最大的变化是,原来规定的拟任总经理、督察长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离职,此次调整为拟任总经理、督察长自公司开业之日起两年内离职的,接任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