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3日,70多家险企发布2025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58家险企披露车均保费数据,最低841.99元,最高5900元,整体差距缩小,超五成险企车均保费下降但趋势不明显。业内称行业整体持平是存量保单结构对冲结果。此外,L3级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将给车险带来风险评估困难、定价模型滞后等挑战,专家建议财险机构做好多方面准备。
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NO.1央行:2月13日将开展10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2月12日,央行发布公开市场买断式逆回购招标公告,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2026年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将以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
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NO.1国家外汇管理局肖胜:制定发布一揽子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在《中国外汇》2026年第3期上发文表示,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大力推...
以研究能力为核心的竞赛正在银行业展开,南京银行等众多银行积极设立研究院,聚焦不同领域研究。银行智库建设对经营影响多维,能支撑信贷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助力前瞻布局。当下银行业竞争向研究能力延伸,但中小银行建智库面临资源约束等挑战。专家建议其采取差异化策略,部分银行已探索出结合地方产业、强化成果转化的研究发展之路。
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NO.1中国银行:黄金延期合约客户保证金比例由47.52%调整为55.44%2026年春节假期临近,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26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国...
2月10日央行发布报告显示,2025年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效果显现,金融总量增长,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行,信贷结构优化,直接融资加快发展。我国经济稳中有进,货币政策支持优化结构力度加大。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释放政策效应,居民资产配置调整不影响流动性总量,未来居民资产摆布或更灵活。
在本期分红险产品研究专题中,我们将对中宏人寿热销分红险产品——中宏宏愿长伴乐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以下简称宏愿长伴乐享版)展开专项测评,从产品、服务、销售渠道、公司综合实力、分红实现率五大核心维度进行全方位考察。为确保评价客观可量化...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NO.1央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担任英国人民币清算行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合作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担任英国人民币清...
多款定期寿险2月至3月停售,新上线的产品预计费率上调5%至10%。涨价由税收调整等多重因素驱动,其中生命表调整是核心因素。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理性把握配置窗口,优先配置存量产品,尚未配置定期寿险的年轻消费者可尽早布局,未配置或保额不足的消费者可结合自身情况,把握产品调整窗口期合理配置。
2026年2月9日星期一NO.1央行等八部门: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2月6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通知》指出,严厉打击...
近日,贵金属市场经历剧烈波动,截至1月31日收盘,伦敦金大跌9.45%,报4865.35美元/盎司,创近40年最大跌幅;白银收跌26.77%,报84.7美元/盎司,亦创1980年以来最大单日跌幅。此次暴跌主要受美联储新任主席人选“偏鹰派”政策预期影响,叠加前期涨幅过大、获利盘集中平仓及市场流动性稀缺等多重因素。短期来看,市场或进入高波动震荡期,但中长期支撑黄金上涨的核心逻辑未变。
1月30日,建设银行宣布上调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定期积存起点金额至1500元,此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已先后调整相关业务,加强风险测评。近期贵金属价格回调,1月30日国际金价跌幅逾5%,市场步入调整。专家分析,金价冲高回落因上行过快、市场超买及美元走强压制等,中长期看,金价上涨逻辑延续,但需注意短期波动。
香港保监局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香港长期业务新造保单保费达2644.5亿港元,同比增长55.9%,分红业务同比大增六成。尽管港险分红险“限高”,但与内地产品利差仍明显,吸引力仍在。中资险企也加速赴港布局。不过,专家提醒,赴港投保需理性,认清保险核心功能,警惕汇率、法律及维权成本等潜在风险。
蚂蚁财富黑卡新增黑耀卡S1/S2等级,看齐银行私行门槛,权益调整引发争议。尽管其权益不逊于商业银行且使用便捷,但多位银行人士及专家认为,这不会冲击银行私行体系,600万元以上客群仍倾向银行。目前竞争焦点在300万元至600万元客群,银行需强化分层精细运营,走“牌照优势深化+数字化赋能”路径,以留住并拓展私行客户。
资管新规后“保本保收益”时代结束,2025年多份司法判决显示,代销机构不当推介或担全责,原因在于银行未尽适当性义务。律师称,代销机构是否担责核心在于是否尽适当性义务,“卖者尽责”是“买者自负”前提,法院会按过错划分赔付比例。如果卖方机构在推介过程中违规较小或者尽到了适当性义务,则承担的责任就会较轻,或者无需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