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24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决定》主要作了三方面的修改,一是增加了关于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许可条件、程序和申请材料等规定;二是取消了外资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三是进一步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下一步,银监会将积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日表示,资管新规应该会尽快落地。不过,希望新规放宽一点的心态是要不得的,作为从业机构仅想着监管套利,这不是行业提高竞争力和服务能力的方向。
从银行信贷投放的一般规律看,每年1月份、2月份大都为放贷高峰,不过今年即使在春节期间,放贷资金途径流向和信贷合规也还是会成为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在银监系统处罚违规“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形势下,仅仅春节前半个月,各地银监局开出117张罚单,其中60余张涉及信贷违规,占到一半以上。
保监会对19家公司的不合格产品分别进行了整改和停止使用的处罚。其中,建信财险、富德财险等9家险企被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订工作,并立即进行产品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另有包括诚泰财险、华泰财险等在内的10家保险机构问题产品情节严重,被保监会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
据保监会网站2月13日消息,本月6日召开的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会议要求,2018年财险监管工作,要坚持以加强产品监管为切入点,切实防范风险。坚持以治乱象为抓手,重塑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把治理财产保险市场乱象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提升财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持续推进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关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日前,保监会公开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与《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并确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经营区域不限于工商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险经纪公司,向工商注册登记地以外派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自然人的保险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巩固了简政放权改革的成果,实现了从“主要管机构”到“重点管业务”的转变,将进一步规范保险经纪业务,防范风险,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
保监会近日再出台两份监管新规——《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两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两份保险中介市场重要监管文件,剑指过去的监管模糊地带。
近日召开的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连平认为,一是要加快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相关法律的建设;二是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存在跨行业的特点,因此,未来应加强跨行业的监管。
2月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机构资金运用风险责任人信息披露准则规范》、《财产再保险临时分保业务操作指引》、《财产再保险合约分保业务操作指引》3项团体标准。标准将给从业机构建立一个参考,从业机构按照标准的内容进行披露和做再保业务。
保监会网站2月6日消息,1月29日,保监会在京召开2018年全国人身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以守住风险底线为根本前提,预防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非正常给付与退保风险,落实人身保险从严从实监管,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2018年首先是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促进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进一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做好军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金融服务,大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下一步国家将采取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在内的一系列监管措施,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以后只要发现一家就要关闭一家。同时,未来视事态发展情况,也不排除出台更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可能。
今年以来,保监会持续2017年的严监管态势。从1月1日至1月31日,保监系统共对50余家保险机构(含保险中介)合计罚款2478.9万元。
监管高压将贯彻持续于整个2018年,在充分评估市场影响的同时,监管部门会表现得更加强硬,逐步放弃“父爱式”监管。此外,虽然目前仍是分业监管,但监管的协调性较以往明显提高,令监管套利的情况无处遁形。
2017年,保监会系统一共处罚机构720家,人员1046人次,其中罚款1.5亿元,同比增长56.1%;央行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903张,对金融机构的罚没金额共计为7980万元;银监会系统开出罚单共计2725张,罚款金额总计27.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