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2日 星期五
4月12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在会上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证监会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现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监管方面,包括2项规则修订。一是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等要求,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 二是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等要求,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使用证券交易所增值行情信息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对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证券交易所可提高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湖北能源公告,预计一季度净利润7.1亿元-9.2亿元,同比增长128.55%-196.15%。年初起调水位同比增加且来水偏好,水电发电量增加,水电业务利润增加;火电装机容量增加,上网电量增加及燃煤价格低于上期,燃料成本减少,火电业务利润同比增加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万胜智能公告,公司中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项目,中标总金额约为3亿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35.55%。
展开广汽集团4月12日晚间公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45.8%、54.2%的出资比例,发起设立广州广金鸿德拾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广金穗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为符合双方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链投资项目,包括促进汽车产业链与资本市场对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支持广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企业、支持国有企业上市、支持加快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优质项目等;基金总规模为12.01亿元,公司按比例实缴出资不超过5.5亿元。
展开2024年4月12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在会上介绍,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也就是常说的"出口",有进有出,市场才更有活力,这也是提高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重要途径。2020年退市改革以来共有135家公司退市,其中112家强制退市。这几年,市场各方对退市形成了更多共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一些严重造假、长期造假的公司,内控长期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应当退市。 这次改革调低了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将现有的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2年造假3亿元且超过20%、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目的是有力遏制财务造假。考虑到,2020年新《证券法》已强调从严打击财务造假,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也对坚决出清严重违法违规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证监会将从严适用新规予以退市。此次新规发布前已经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适用旧规,不再溯及既往;但是,对于这些公司,证监会仍将坚决推进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工作,加大立体追责力度。 本次改革对三种具体情形实施规范类退市。第一种情形是,巨额资金长期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未能归还,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被大幅"掏空";目的是遏制违规占用,督促及时偿还。第二种情形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连续多年被出具非标意见;目的是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种情形是,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目的是督促相关方尽快恢复正常的公司治理秩序。 最后强调的是,退市监管的原则是"应退尽退",没有也不应该预设数量。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执行新的规则,努力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康缘药业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段金廒先生因其配偶蔡振利女士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出具了《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投资者进行程序化交易,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术故障、重大人为差错等突发性事件,可能引发重大异常波动或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暂停交易、撤销委托等处置措施。证券公司的客户应当及时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报告,其他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证券公司发现客户出现前款情形的,应当立即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采取暂停接受其委托、撤销相关申报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针对前款情形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取消交易、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暂缓交收等措施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证监会网站)
展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证监会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现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监管方面,包括2项规则修订。一是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等要求,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二是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等要求,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包括1项规则制定、1项规则修订。一是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将原有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升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以证监会规章的形式发布。内容上,保持原减持规定基本框架不变,同时结合各方面关注重点,在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强化关键主体义务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完善。二是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吸收整合原减持规定中有关规范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共同遵守原有减持限制。 证券公司监管方面,主要是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旨在通过加强监管,发挥上市证券公司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包括:督促公司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主责主业;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加强对境内外子公司的管控;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强化风控指标信息披露;合理审慎开展融资,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升投资者回报。 交易监管方面,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二是明确报告要求。三是明确交易监测和风险防控要求。四是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五是加强高频交易监管。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七是明确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纳入报告管理,执行交易监控标准,其他管理事项参照适用本规定。 此外,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及交易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上述制度规则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展开4月12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在会上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实现进退有序、及时出清的格局。证监会在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和充分考虑国情市情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 《退市意见》着眼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一是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二是将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导致资产被"掏空"、多年连续内控非标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增强规范运作强约束。三是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四是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第二,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规定,鼓励引导头部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整合力度。 第三,削减"壳"资源价值。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强化主业相关性,加强对"借壳上市"监管力度。加强收购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规范控制权交易。从严打击"炒壳"背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出清不具有重整价值的上市公司。 第四,强化退市监管。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治导致重大违法退市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推动健全行政、刑事和民事赔偿立体化追责体系。 第五,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工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证监会将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严厉打击各类规避退市行为,更大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山东墨龙(00568.HK)在港交所发布公告,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约为1.936亿元,同比降5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1691亿元,去年同期约亏损8710万元。
展开每经AI快讯,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以规章的形式发布《减持办 法》,将《减持规定》中规范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要求移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做好与《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的特别规定》的衔接,从而形成"1+2"规则体系。 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以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遵守大股东的义务,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证监会网站)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规范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管理。证券公司应当对交易单元进行统一管理,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服务。规范主机托管业务。证券交易所应公平分配资源,证券公司应保障不同客户的交易公平性。对一段时间内频繁发生异常交易,或程序化交易系统发生重大技术故障等客户,证券公司不得向其提供主机托管服务。(证监会网站)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友讯达公告,公司中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约为2.99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24%。
展开每经AI快讯,4月12日,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一是明确高频交易的定义。二是明确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要求高频交易额外报告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交易所可适当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从严管理高频交易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等。(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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