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7日 星期一
9月7日,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处理通报。 2026年7月24日晚,在武汉举办的《济公活佛》第八本专场演出中,演员郭德纲歪曲篡改表现抗战的著名歌曲《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核查,郭德纲本场演出的举办单位江苏籽迪芮呈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武汉中南剧场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十六条规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江苏籽迪芮呈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687.4元、罚款486874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整改并加强对演员和演出内容的管理;对武汉中南剧场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 抗战歌曲承载中华民族抗战记忆与民族情感,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歪曲篡改。我们将依法加强监管,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环境。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长鑫科技高管在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与苹果公司合作、LPDDR6产品盈利情况等回应,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和供应稳定性方面已具备与国际主流厂商竞争的能力。具体客户及商业合作细节等信息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另外,LPDDR系列产品是公司重要的产品线之一,公司在该领域持续投入研发,产品性能与可靠性不断提升。此次LPDDR6首发,是公司与中国科技产业链伙伴协同创新的代表性成果。关于量产安排及盈利贡献等信息,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证券时报)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倡导汽车企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次签订合同的有效期不少于一年,合同内容应公允合理,避免设置不公平的条款,保障各方权益均衡,不能无视成本底线、隐性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要求降价,不能以缩短账期为由压低供货价格。鼓励汽车企业推行程式化合同、账款到期自动支付等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工作时效。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中小企业优先保障。鼓励汽车企业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中小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在60天内完成支付,鼓励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应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鼓励大型汽车企业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特别是龙头企业,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汽车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督促下属企业、总成类供应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对于中小企业身份,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模块中"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查询。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可以向主张为中小企业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申请认定。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开展调研评估。汽车企业应建立健全供应商账款支付管理制度,加强落实情况跟踪、督促优化账期管理,于每年7月底、1月底前完成半年度、年度情况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账款支付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并公开发布评估结果。第三方机构以汽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情况报告为基础,组织行业专家对汽车企业及上游供应商开展深入调研。通过调阅文件、查阅数据、查验现场、员工访谈等方式,准确掌握企业账期、支付方式及占比、应付账款规模等情况。调研评估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第三方机构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调研评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重点汽车企业(具体名单随调研评估实施细则一同发布)全覆盖。第三方机构应客观、公正、规范开展调研评估,不得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主动接受监督。
展开今天(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这是国家层面出台的首个面向行业领域的账期管理文件,也是关乎产业生态建设的关键举措。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通知》针对汽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问题,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包括进一步规范账期起算时间。明确账期自供应商交付货物、工程、服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进一步规范验收行为。要求汽车企业在接收货物、工程、服务后,一般零部件等生产性物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需装车验证的功能性零部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规范支付方式。鼓励使用现金支付,不强迫或变相强迫供应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汽车企业对供应商账款支付期限过长,是行业非理性竞争的表现之一,增加了供应商经营压力,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2025年6月,17家重点汽车企业公开承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一年来重点汽车企业平均账期有效缩短。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中国石油公告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5.85亿元(含税),其中A股现金红利421亿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5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9月16日。
展开9月7日,交通运输部就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修改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公路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本次修改有哪些考虑? 答:1998年施行的公路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完整、统一规范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的公路事业基础性法律,颁布实施前,受政府财政能力不足影响,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在公路法支撑下,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公路已经成为我国覆盖范围最广、通达程度最深、服务人口最多的交通基础设施。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557.9万公里,是1998年的4.4倍。其中,高速公路里程19.9万公里,是1998年的22.8倍,里程规模长期稳居世界第一位。公路承担了全社会73%的货运量和67%的客运量,其中高速公路以3.6%的里程承担了公路网50%以上的货物周转量。南方的蔬菜、水果可以在当天运到北方居民手中,沿海居民能够更加方便地品尝到内陆的牛羊肉、瓜果。公路基础设施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骨干、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为脉络、横连东西、纵贯南北的高等级公路网,普通公路已基本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统筹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公路法颁布实施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公路领域重大改革,已历经5次修正。此次征求意见稿聚焦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和公路可持续发展需要,采用打补丁、小切口方式进行修改完善,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政府投资模式的表述与现行财税制度要求不相适应。过去,收费公路项目可以通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201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债,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债。现行公路法关于政府投资的相关表述,需要根据当前国家财税改革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是收费标准的管理层级较低。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属于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行公路法对收费公路收费标准,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管理层级较低,需提级至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管理要求。 三是收费期限届满后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现行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普通公路养护资金通过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保障,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内的管理养护资金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但收费期限届满后的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方式,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随着早期建设的高速公路收费陆续到期,为避免后续管理养护资金断档,有必要对公路法进行修改。 征求意见稿聚焦上述问题,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问:此次公路法修改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与我国公路网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养护资金多渠道筹集制度,普通公路保障社会基本出行与普遍服务,高速公路提供高效优质通行服务,兼顾公平和效率。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针对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后,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方式尚没有明确制度规定的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强化法律实效性,为促进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现代化公路交通网络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打补丁、小切口的方式,保持现行法律总体制度框架不变,聚焦为拓宽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渠道提供法律空间,仅对部分条款作出必要修改。 问:此次公路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相关表述。将"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贫困地区"修改为"欠发达地区",将"利用贷款或者集资"修改为"依法举借债务"。 二是进一步严格审批管理。将收费公路偿债或者经营期间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调整为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明确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渠道。明确收费公路在偿债期间或者经营期间的管理养护费用,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明确高速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届满后由政府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用收取车辆通行费等办法筹集管理养护资金,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对于纳入市政管理养护的,以及财政能够保障的则不再收费。 问:已经收了燃油税,为什么高速公路收费到期后还要继续收费? 答:根据现行法规政策规定,成品油消费税(俗称"燃油税")仅承担普通公路养护费用,并不包含高速公路管理养护费用。目前,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内的管理养护资金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但收费期限届满后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方式尚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近几年,随着早期建设的高速公路收费陆续到期,管理养护资金断档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到期的大都是流量大、路龄长、设施老化且在重要通道上的高速公路,若后续没有足额稳定可靠的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将难以持续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通行服务。 目前,成品油消费税替代养路费支出部分仅能满足普通公路养护资金需求的一半左右,存在较大缺口。若收费期限届满后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通过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方式保障,据测算,成品油价格将会显著提高,这对于不走或少走高速公路的燃油车主来说,存在税负不公。 公路法修改后,收费期限届满后的高速公路由政府统一管理,可采用"多用者多付、少用者少付、不用者不付"的"使用者付费"方式,向实际受益的用路者收取车辆通行费、筹集管理养护资金,既体现了"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性,避免加重全民负担,又可以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通行服务,是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务实之选。 问:高速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都花到了哪里? 答: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举借债务、社会投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等筹集。在收费期限内,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债务本金和利息偿还,其余部分用于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大中修、运营管理、应急处置、投资回收等。收费期限届满后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方式,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公路法修改后,收费期限届满后的高速公路由政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用收取车辆通行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管理养护资金。收取的车辆通行费,除继续用于日常养护、大中修、运营管理、应急处置外,还将用于高速公路的更新改造和数智化升级等支出,持续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通行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后由政府统一管理,收取的用于管理养护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将会明显降低,具体根据实际确定。未来,我们还将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强化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使用过程公开透明。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修法的过程。 答:公路法于1997年7月3日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为我国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公路领域重大改革推进,为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公路法在1999年、2004年、2009年、2016年、2017年进行了5次修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扎实稳妥做好此次公路法修改工作,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坚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一是摸清公路发展底数。进一步完善了公路养护、收费公路等统计调查制度,聚焦高速公路,逐个项目、逐条路段统计分析管理养护资金需求和保障情况,实现建账立档、摸清底数。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成调研组赴各地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高速公路管养单位、运输企业、公路用户等进行座谈,充分了解地方实际,深入听取建议意见。 三是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系统梳理其他国家公路发展模式、资金筹集渠道、法规制度设计,研究分析成功经验做法和失败案例教训,为我国公路法规制度完善提供参考借鉴。 四是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委托国家高端智库、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行业内外科研机构等,聚焦公路管理养护和可持续发展开展了数十项课题研究,提出不同改革路径和政策优化方案并进行比选论证。 五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召开行业专题座谈会和行业内外专家研讨会,多轮书面征求国务院相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意见。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客观把握我国现有财力状况和公路发展实际,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公路法修改内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问:对于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意见,交通运输部将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是全面汇总梳理。对社会公众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将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收集整理、分类汇总,确保每一条建议意见都能被受理。 二是深入研究论证。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意见进行共同研究。对存在较大分歧的建议意见,将组织专家深入论证、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确保每一条建议意见都能被认真对待。 三是充分吸收采纳。对于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建议意见,我们将予以充分吸收采纳。对于确实无法吸收采纳的建议意见,也将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每一条建议意见都能得到尊重。
展开每经AI快讯,威海广泰在9月7日召开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机坪无人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也是空港装备未来发展的重大机遇,目前客户关注度明显提升,行业商业化验证逐步开展。公司无人驾驶平台车已在新加坡机场实现商业化落地;无人牵引车、无人转运车等多款无人装备在多家机场开展实景试点测试与示范运行。(证券时报)
展开2026年9月7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对被告人王建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王建军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5年上半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王建军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340万余元。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建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建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建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中复神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今年3月,受国际局势影响,石油系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被动上升。同时,考虑到石化产品价格可能长期处于高位震荡,为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公司于8月对全系列产品价格实施5%~10%的上调。本次调价前,公司已与核心客户进行了充分的前置沟通,并就成本传导及市场形势达成一致共识。目前下游客户接受度良好,愿意共同推动碳纤维产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下午,在华为新品发布会上,华为新一代三折叠Mate XT 2 非凡大师正式亮相。据悉,该产品折叠结构由上一代的"Z"字型方案调整为"左右翻折"的开合方式,同时首发搭载麒麟9050Pro,这是首款采用逻辑折叠技术的高性能芯片。 售价方面,Mate XT 2提供四个存储版本:16GB+256GB定价19999元,16GB+512GB定价21999元,16GB+1TB定价23999元,而顶配版(搭载灵盾防窥屏)售价达到24999元。 与2025年发布的Mate XTs相比,新机常规版本(256GB、512GB、1TB)均上涨2000元;但若与2024年首款三折叠Mate XT相比,则各版本售价持平。 对于价格调整,华为常务董事、终端BG董事长余承东会上表示,内部曾就定价进行多轮讨论,因为(存储等)成本增加得很高,已经努力以优惠的价格定价。(每经记者 王晶)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恒瑞医药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山东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HRS-1597片《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体重管理适应症的临床试验。HRS-1597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拟用于体重管理,目前国内外暂无同类药物获批上市。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德科立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硅基光波导64×64 OCS已完成样品开发,128×128 OCS已启动前期开发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海外主流厂商的批量订单,公司OCS产品端口数较小,目前仍处于测试验证阶段,公司未来两年的营收规划并未考虑硅基光波导OCS产品。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金橙子(688291.SH)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智博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股票自2026年9月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展开每经AI快讯,9月7日,中通客车(000957.SZ)公告称,2026年8月销量1347辆,同比增长28.04%;2026年1-8月累计销量10085辆,同比增长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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