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4日 星期四
每经AI快讯,8月14日,顺灏股份(002565.SZ)公告称,公司拟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积极响应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政策号召,促进公司业务转型,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淳中科技(603516.SH)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近期关注到市场对液冷服务器概念板块关注度较高,公司业务不涉及液冷服务器的生产制造,仅参与液冷测试平台等测试环节,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未形成收入,且半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078.65万元。该业务合作后续还受到客户产品迭代及适配测试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相关合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有业务推进严重不及预期的风险。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数据港公告,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5%以上股东,在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753.13万股,占总股本的1.05%,减持后持股比例从14.00%降至12.95%。此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但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结构及持续经营。此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违反任何承诺。
展开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二、第七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2013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7号公布 根据2025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 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 签证的类别和签发 第五条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K字签证,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 (七)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八)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九)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十)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一)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二)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三)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一)申请C字签证,应当提交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件或者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申请D字签证,应当提交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 (三)申请F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件。 (四)申请G字签证,应当提交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五)申请J1字及J2字签证,应当按照中国有关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六)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L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等材料;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还应当提交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件。 (八)申请M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中国境内商业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件。 (九)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 (十)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一)申请S1字及S2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者入境处理私人事务所需的证明材料。 (十二)申请X1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X2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十三)申请Z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 签证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外国人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第八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接受面谈: (一)申请入境居留的; (二)个人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曾有不准入境、被限期出境记录的; (四)有必要进行面谈的其他情形。 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签证需要向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签证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签发条件的,签发相应类别签证。对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机关应当在签证上注明入境后办理居留证件的时限。 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 第十条 外国人持签证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的,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 第十一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 第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的手续或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决定,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并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签证停留期限延长后,外国人应当按照原签证规定的事由和延长的期限停留。 第十五条 居留证件分为以下种类: (一)工作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 (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四)团聚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第十六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本人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一)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学习类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等证明材料。 (三)记者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 (四)团聚类居留证件,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五)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长期探亲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等证明材料;入境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当提交因处理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相关证明材料。 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或者申请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的手续或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第十九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申请办理停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及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予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不予签发停留证件: (一)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 (二)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 (四)不宜批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补发或者签发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 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所持出境入境证件注明停留区域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临时入境且限定停留区域的外国人,应当在限定的区域内停留。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居留: (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 (二)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三)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四)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 (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离开原招收单位的; (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的; (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 金融、教育、医疗、电信等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核实。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证件的签发管理,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查和遣返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置遣返场所。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拘留审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由于天气、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第三十条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的,应当出具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报到;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变更生活居所或者离开限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遣送出境的,作出遣送出境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的具体期限。 第三十二条 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无力承担的,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提供保证措施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遣送外国人出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实施。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被决定限期出境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注销或者收缴其原出境入境证件后,为其补办停留手续并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一)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二)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被收缴或者注销的; (三)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的; (四)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予签发签证、居留证件情形的。 签发机关对签证、停留居留证件依法宣布作废的,可以当场宣布作废或者公告宣布作废。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或者收缴: (一)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或者被他人冒用的; (二)通过伪造、变造、骗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的; (三)持有人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 作出注销或者收缴决定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签发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 (二)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 (三)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四)短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含180日)。 (五)长期、常驻,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180日。 本条例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期限和受理回执有效期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七条 经外交部批准,驻外签证机关可以委托当地有关机构承办外国人签证申请的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 第三十八条 签证的式样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规定。停留居留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公布,1994年7月13日、2010年4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百普赛斯(301080.SZ)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苗景赟、上海百普赛斯、上海百普嘉乐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涛计划自2025年9月5日至12月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苗景赟计划减持不超过40万股(占总股本0.24%),上海百普赛斯和上海百普嘉乐合计计划减持不超过460万股(占总股本2.74%),林涛计划减持不超过9.45万股(占总股本0.06%)。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康达新材(002669.SZ)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2.75亿元收购成都中科华微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中科华微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科华微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可靠集成电路产品研发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特种装备领域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公司拟通过本次收购实现在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的拓展,纳入特种集成电路设计与检测领域的优质资产。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美盈森(002303.SZ)公告称,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49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17.29%。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长江电力(600900.SH)公告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五年(2026—203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提出,拟对2026年至2030年每年度的利润分配按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0%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当年实现盈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美盈森(002303.SZ)公告称,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49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17.29%。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鹿山新材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加胜、韩丽娜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至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此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1.45%降至40.82%,触及1%刻度。此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祥源新材(300980.SZ)公告称,股东湖北高投、量科高投、高富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4.5万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73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9.64万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50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三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43.27万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3.2072%。减持目的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等。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中色股份公告,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许龙先生因工作调整,于2025年8月14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任申请。辞任后,许龙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展开每经AI快讯,8月14日,恒为科技(603496.SH)公告称,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4.88亿元,同比下降23.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1.56万元,同比下降75.16%。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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