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
大商所发布公告称,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铁矿石期货1909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和10%。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大商所网站)
展开习近平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我们要把上海合作组织打造成互利共赢的典范。要倡导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作出更多制度性安排,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合作共享平台,促进区域经济进一步开放、交流、融合。要认真落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及欧亚经济联盟等区域合作倡议深入对接,着力构建全方位互联互通格局。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培育合作增长点。(新华社)
展开2019年6月14日,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紧急召见美国驻华使馆临时代办傅德恩,就美方对香港特区政府推进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不负责任言行提出严正交涉。 乐玉成指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插手置喙。近来美方一些高级官员频频就特区政府推进修例说三道四,横加干预,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我们敦促美方客观公正看待香港特区政府依法修例,切实尊重特区政府正常的立法进程,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不做任何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事。中方将视美方行动作出进一步反应。(外交部)
展开针对有微博用户反映的蔚来ES8在武汉市自燃事件,蔚来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现明火已被扑灭,未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该车辆着火原因未明。蔚来已经启动调查,待原因查明后将及时公布。"(蔚来官方微博)
展开本周,深交所共对4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证券时报)
展开因在报告中在提及中国时涉嫌使用侮辱性文字的瑞银财富管理全球首席经济学家保罗.唐纳文(Paul Donovan),将被暂停一切工作,接受调查。(澎湃新闻)
展开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近日举行了第八次执法合作工作会议。双方执法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认为,加强内地和香港证券期货执法合作是打击跨境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两地股票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2019年以来,两地证监会在深化执法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展各类跨境执法合作事项70余件,不断建立健全跨境执法合作工作机制。(证监会网站)
展开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展开江阴银行6月14日晚间公告,自5月17日起至6月1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江阴银行将在6月14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展开发改委印发《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严厉打击产品能效虚标、认证检测作假、虚假宣传等行为,增大制冷产品抽查力度。完善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制度,将抽查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强化质量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问责追责,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的产品由生产企业限期召回,责令情节严重的企业停产整顿。加大对制冷产品回收处理的监管,规范废旧制冷产品和制冷剂的回收、拆解和再利用。鼓励消费者监督、第三方监督、企业互查等社会监督,规范市场行为,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发改委网站)
展开发改委印发关于《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通知,到2022年,家用空调、多联机等制冷产品的市场能效水平提升30%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20%,实现年节电约1000亿千瓦时。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提升30%,制冷总体能效水平提升25%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40%以上,实现年节电4000亿千瓦时左右。(发改委网站)
展开6月14日,北向资金净流出16.4亿元,结束连续8日净流入局面。个股方面,北向资金净卖出贵州茅台4.94亿元,中国平安获净买入10.89亿元。
展开人民银行决定于6月14日增加再贴现额度200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1000亿元,加强对中小银行流动性支持,保持中小银行流动性充足。中小银行可使用合格债券、同业存单、票据等作为质押品,向人民银行申请流动性支持。(央行网站)
展开上交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认定的基准指标,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 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上交所网站)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