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易启江
日前,证监会对吉林银行定向发行股票作出批复,核准该行定向发行不超过30亿股新股。据证监会网站此前披露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申报稿),吉林银行拟以每股3.5元的价格发行不超过30亿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亿元。
在上述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吉林银行表示,该行已征集到包括吉林省财政厅、辽源市财政局和白山市财政局等12家意向投资者的认购意向,拟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22.50亿股。近期,该行在对证监会审核反馈意见的回复中表示,该行已与吉林省财政厅、辽源市财政局和白山市财政局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三者分别分别认购7亿股、0.5亿股与0.5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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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于日前核准吉林银行定向发行不超过30亿股新股。根据吉林银行此前报送的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行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每股3.5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亿元。
吉林银行表示,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带动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018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70%、8.87%、8.86%。在不考虑发行费用、利润累计等因素的情况下,假设发行前后加权风险资产不变,按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上限105亿元为测算基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三项指标将分别提升至14.46%、12.63%、12.62%。
同时,该行透露了明显的上市意图。“增资后,吉林银行发展步伐会更快,经营实力会更强,上市基础会更实,为吉林银行加快发展、上市经营、综合化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上述定向发行说明书出具之日,吉林银行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有4个,分别是韩亚银行(16.98%)、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1.86%)、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6%)。
吉林银行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及实际控制关系的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在审核中关注到,该行报送的定向发行说明书显示,公司已征集到包括吉林省财政厅、辽源市财政局等12家意向投资者的认购意向,拟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22.5亿股。不过,由于该等认购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因此,公司并未明确定向发行的具体认购对象和最终发行额度。证监会要求补充披露,发行对象是否已经确定,以及是否已与相关机构签订股票认购协议。
对此,吉林银行回复表示,该行已与吉林省财政厅、辽源市财政局和白山市财政局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三者分别分别认购7亿股、0.5亿股与0.5亿股。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
而根据测算,目前已确定的3名认购对象中吉林省财政厅在完成本次认购后新增持股比例将超过5%。根据公司的确认,吉林省财政厅将在后续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银行于2007年10月在原长春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设立,目前,该行在吉林省内9个市州和大连、沈阳拥有11家分行,一家分行级专营机构,378个营业网点,发起设立10家村镇银行、一家贷款公司,参股一汽汽车金融公司。
此前,吉林银行未能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今年4月30日前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该行于4月末公告,因尚未履行完毕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部审批程序,故延期披露。
6月,吉林银行公布了2018年年报。在过去的2018年里,该行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87.19亿元、11.57亿元,较2017年分别下降3.61%、62.07%。
资产质量方面,2018年末,吉林银行不良贷款率由2017年末的1.72%上升至2.82%,同期拨备覆盖率则由190.75%降至150.19%。需要注意的是,吉林银行去年年末的不良贷款偏离度仍然处于248%的高位。该行仍有至少91.55亿元逾期贷款未计入不良贷款范畴。
另外,本月初,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原副行长王安华因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有了结果。经查,王安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和钱色交易、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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