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姚祥云
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发布会,并发布了《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9.3%;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0.7%。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1%,与2013年相比下降22.7%。
同时,分区域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4微克每立方米、44微克每立方米、34微克每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9.6%、34.3%、27.7%。
《公报》显示,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郑州和济南。
在水环境方面,地表水1940个水质断面(点位)中,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67.9%,与2016年相比上升0.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8.3%,与2016年相比下降0.3个百分点。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1.8%,与2016年相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8.4%,与2016年相比下降0.7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地下水方面,5100个水质监测点位中,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点位分别占8.8%、23.1%、1.5%、51.8%、14.8%。
相对而言,2014年、2015年、2016年发布的环境状况公报中,地下水差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点位的比例分别为:61.5%、61.3%、60.1%。2017年的比例出现了一定的上升,达到了66.6%。
对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王业耀介绍,以前发布的公报中主要是饮用水源的地下水监测,这次把国土部和水利部的地下监测也纳入报告中,下一步会整合一张网,把现在开展的地下水监测整合,形成统一的监测标准,对我国地下水开展统一的评价。
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898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3个全年水质均达标,占90.5%,其中地表水水源达标率93.7%,地下水水源达标率为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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