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太原重工供应商追讨货款未成 将其诉至法院 

    每日经济新闻 2013-10-24 09:50

    “到2011年年底的时候,我们发现太原重工出现拖欠货款情况,我们就要求和太原重工进行对账,”陈伟表示,然而太原重工并不愿意进行对账。

    每经记者 胡飞军 发自广州

    昨日(10月23日),太原重工(600169.SZ)上游供应商南通宏德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宏德机电)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因太原重工拖欠其货款154万元长期不还,于2013年8月向法院起诉,却遭遇太原重工反诉。

    实际上,处于机械行业的太原重工近两年日子也不好过,今年以来业绩有所反弹但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据宏德机电副总经理陈伟(化名)介绍,宏德机电与太原重工下属齿轮传动分公司业务关系是2010年8月建立的,作为太原重工齿轮传动分公司的上游供应商,按照太原重工的要求定做生产铸件产品。

    “到2011年年底的时候,我们发现太原重工出现拖欠货款情况,我们就要求和太原重工进行对账,”陈伟表示,然而太原重工并不愿意进行对账。经对账发现,截至2011年末,太原重工拖欠货款高达567万元,到2013年初,太原重工仍然欠公司154万元货款没有偿清。

    陈伟称,由于太原重工没有按照协议认真履行偿还计划,宏德机电多次派出人员和律师到太原重工催款。

    “太原重工却跟我们说,我们国有企业欠钱很正常,但现在手头没钱,有钱肯定还给你。”陈伟表示。

    宏德机电无奈之下,委托律师给太原重工发了律师函,于今年8月依法向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太原重工偿还货款。

    同时,太原重工以宏德机电交货延期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提起了反诉。

    太原重工方面认为,宏德机电没有按照2012年签订的14套铸件产品合同按时交货,以及2011年底之前所提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宏德机电赔偿其125.7万元。

    “南通宏德机电这个事情具体走到哪步了,因为各司其职,不归我负责,我不清楚,你找总经理就行,他负责此事,我不便于说什么。”太原重工齿轮传动分公司一位高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是不是南通宏德机电那个事情?具体这个事情我不太清楚,因为这是法律上的事情,有专门的法律部门负责,我们公司有专门管这个事情人,我不管这个事情,具体联系谁我也不太清楚。”对于上述事情,太原重工齿轮传动分公司总经理郭爱贵如此表示。

    “这个情况我还不了解,我还在开会,不好意思,”太原重工董秘李迎魁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宏德机电认为,太原重工上述行为是经济交往过程中不诚信的表现,且在上市公司信息中也没有公开披露此次涉及诉讼的事情。

    不过,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戴辉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上述案件因为涉及金额数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诉讼范围,可以不公开。

    此次宏德机电起诉太原重工拖欠货款一事将于10月25日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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