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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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瑞安房地产发布公告称,2018年12月29日,瑞安投资者及瑞安管理人(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宏利投资者及中国人寿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人寿信托订立框架协议。据此,瑞安投资者、宏利投资者及中国人寿信托同意成立合营企业,以于中国从事投资物业(包括该物业)及该等物业的管理及行政工作(即合营企业)。
其中,合营企业的目标承诺资本总额为10亿美元,目前协定承诺资本7.5亿美元将由瑞安投资者、宏利投资者及中国人寿信托(作为投资者)按照彼等于合营企业各自的权益根据框架协议条款按比例以现金方式作出,分别为2亿美元、4.5亿美元及1亿美元。根据框架协议,瑞安管理人(作为合营企业的投资管理人)有权接纳额外投资者加入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首项投资是透过一家新成立的合资公司对该物业进行投资。该物业为位于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150号的优质甲级办公楼,辅设平台商场及停车场(称为企业天地五期)。该物业地块面积为1.18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233万平方米。
瑞安房地产称,成立合营企业符合公司的轻资产策略以及公司趋向成为优质商业房地产的拥有人及经营者的战略目标。凭借筹集自全球金融投资者的重大资金,合营企业将为公司提供主要资金平台,与长期伙伴扩展其商业地产组合。合营企业亦为公司提供稳定、循环管理费用,有助于多元化公司的收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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