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自贸区条例三审表决获通过 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每经网 2014-07-25 13:15

    为了给上海自贸区更稳定的法律保障,一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在制定。关于这部条例的创新被市场赋予了更多期待。

    每经编辑 陈非

    每经记者 夏冰 发自上海

    为了给上海自贸区更稳定的法律保障,一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在制定。关于这部条例的创新被市场赋予了更多期待。

    7月25日上午,上海市于官方微博公布,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一个月前的6月1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从一审到二审,上海自贸区条例草案进行了涉及28个方面内容的大幅修改,以至于上海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就长达18页。

    具体而言,二审后围绕各方意见,尤其是针对事中事后监管部分,到自贸区做了调研,也开了座谈会,对草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次提交二审的自贸区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的三原则之一,就是预留制度创新空间,处理好改革的阶段性与法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而此次修改完成的条例,已经把目前上海自贸区总结出来的可复制可推广内容全数纳入其中。而对于接下来制度创新中可能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内容,则留下了相应的空间。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此次《条例》规定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的这些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条例》还明确自贸试验区建立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工作机制,企业只需按规定提供一个表格,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备案)等行政事务一门式的办理。《条例》还明确注册资本可依法实行认缴登记制等。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B2B外贸补贴再现“烧钱模式” 春宇叫板阿里升级“补贴战”

    下一篇

    三民营银行获批筹建 监管鼓励发起人自担风险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