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此次通过的《修正案》,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出台铺平道路。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昨日(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当前,征地纠纷时而见诸报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否出台一直为业界所关注。但业内人士表示,条例要出台,涉及一个绕不过去的关口,那就是现行《土地管理法》需要先行修改。国务院此次通过的《修正案》,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出台铺平道路。
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时曾表示,“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这其中的第二件事情,就是要制定并出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农民承包地的财产权。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征地制度改革的内容首次写进党代会报告。
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后转让。公开报道显示,中国农村一些地方征一亩地仅补偿给农民3万~5万元,而土地拍卖后,每亩收入则达到几百万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徐小青说,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几乎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无法公平分享土地资本化后的升值收益。
“农民失去了土地之后,如果没有别的劳动技能,单靠比较低的补偿,生活难以为继。”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怎么样使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获得更多收益是今后政策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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