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要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制度的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长期以来处在“碎片化”状态的社保制度,有望在“十二五”实现“大一统”。
昨日(6月27日),国务院向各省市、自治区批转了由人社部、发改委和财政部等六部门共同制定的《社会保障 “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未来5年社保发展定下了基调。
纲要在分析发展环境时特别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制度整合、衔接和推进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要求日趋紧迫,难度不断提高。”
基于此,未来5年要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制度的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社保衔接办法等。”
重点破除社保体系碎片化
事实上,长期以来社保的“碎片化”,导致了不同覆盖人群出现了不同的待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单就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全国共有4套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即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新农保。
再以农村养老体系为例,有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老年津贴制度、农村五保户制度、优抚制度和城市孤寡老人福利制度等。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早前称,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总体上处于一种“碎片化”状态,过度分割、杂乱无章、漏洞巨大。
对此纲要提出,要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
同时,探索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纲要指出,要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标准,实现相关信息指标体系和编码体系全国统一,方便全国范围信息交换,适应人员流动需要。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对于目前社保领域内存在的问题,纲要指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
同时,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矛盾比较突出;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大部分空账运行,社会保障长期资金平衡和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加大。
纲要还指出,目前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信息化建设发展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必须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
“十二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7亿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3.07亿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5亿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亿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而在保障水平方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稳步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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