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成都路桥公告称,包括董事长王培利在内的4名非独立董事辞职。13日盘后,成都路桥收到了关注函,监管要求公司说明4名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实际原因是什么,补选的非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等问题。
每经记者 范芊芊 每经编辑 文多
5月9日,成都路桥(002628.SZ,股价2.37元,市值17.94亿元)公告称,包括董事长王培利在内的4名非独立董事辞职。同日,成都路桥董事会补选4名非独立董事(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聘任了3名新高管。
今日(13日)盘后,成都路桥收到了关注函,要求说明4名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实际原因,补选的非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等问题。
5月9日,成都路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4名董事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其中包括:王培利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婉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王超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财务负责人职务,曹向阳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成都路桥称,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培利、张婉、王超、曹向阳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持股方面,王培利、张婉、王超未持有公司股票,曹向阳持有公司股票600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上述人员的简历发现,2022年11月,王培利、张婉、曹向阳获选为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至2025年11月。2023年,王超被补选为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同样至2025年11月。
也就是说,王培利、张婉、曹向阳、王超均未满任期就辞职。对于上述4名董事辞职的原因,成都路桥均称“因个人原因”。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短期内4名非独立董事辞职,这并不多见,而且成都路桥第七届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共有6名,辞职董事占比较高。由此这则公告也引发了深交所的关注。
5月13日盘后,深交所对成都路桥下发关注函。监管要求成都路桥进一步说明:上述人员集体离职的实际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影响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正常履职的事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同时,说明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影响。
在披露4名董事辞职的同时,5月9日,成都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4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这4人分别为程茗浪、林晓晴、程宝平、欧云川。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程宝平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陈丽竹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丹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月9日,距离成都路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还有不到半个月,相关议案也增加至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从董事会补选的4名非独立董事的履历来看,程茗浪在今年2月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林晓晴在去年8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程宝平则首次在成都路桥公告中出现,现任职于公司财务部,欧云川此前任职于其他公司。
另外,新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陈丽竹现任成都路桥全资子公司四川成路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新聘任的副总经理徐丹萍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成都路桥在公告中称,程宝平、徐丹萍、陈丽竹具备担任上述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陈丽竹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虽然成都路桥已在公告中作出上述陈述,但深交所仍在关注函中要求其进一步说明补选的非独立董事、新聘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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