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韵 每经编辑 董兴生
自去年下半年沪深两市“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以来,递表港交所上市的消费类企业数量有所攀升,但担心估值倒挂、上市即破发的拟上市企业也不在少数。
当传统融资渠道遇冷,还有哪些渠道可以成为消费类中小企业的融资选择?近日,在2024中国大消费年度盛典上,滴灌通创始人兼行政总裁张高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滴灌通澳交所正在成为大消费领域RBF(收入分成)融资的新选择。
张高波 图片来源:主办方供图
随着《滴灌通澳交所通用标准》(MAP)的发布,多批次多元化的消费门店正在前往滴灌通澳交所融资。截至3月14日,西塔老太太、素满香、小仓生活、极客森等消费品牌旗下的多家门店已通过“澳式”IPO实现融资。
张高波是中国“红筹股”上市模式的先行探索者,与港交所前行政总裁李小加共同创办了滴灌通,意在为中国企业提供一个新的国际融资平台,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
张高波认为,中国的大消费市场巨大,实体门店的资金缺口也同样巨大,想要“长红”,现金流稳定非常重要,中介机构、品牌商、投资者等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如果能充分发挥所长,赋能小微经济,这对推动中国消费市场发展有重要作用。
门店收入分成模式是否能在国内投融资市场中获得认可?张高波告诉记者,截至去年底,滴灌通澳交所已帮助超1万家小微门店融资人民币近40亿元。《滴灌通澳交所通用标准》的开源让更多消费品牌与境内外投资机构开始研究这一模式的广泛可行性,随着更多优质企业在滴灌通澳交所挂牌,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将更加多元化,监管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也将得到加强。
“澳式IPO的发行主体可以是一个经营单元(门店),只要收入透明、现金可控,都能从国际投资人手里融资。”张高波表示,相比股权融资,收入分成融资模式的发行产品是一张收入分成合约(DRC),首次发行约为2—3周,由国际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对发行人而言拥有零成本、随时性、期限性的特点。
从投资人的角度而言,港式IPO与澳式IPO的不同之处在于,股票投资在中短期内或会受制于市场情绪出现价格波动,而DRC的投资收益只与门店经营的收入有关,一旦门店因为不可控客观原因面临破产,投资人也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为何聚焦收入,而非利润?张高波告诉记者,利润是观点,现金才是本质,企业获得多少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的,门店的营业收入则能通过数字化工具实时获取数据,无需复杂审计。
如此看来,门店直接融资对于消费类企业而言,或许是在资本市场前期建立企业信誉的途径之一。而这样一个非股非债的模式,是否有完善的交易准则与监管制度?
张高波对此表示,收入分成是一个持续、滚动的融资工具,以素满香宁波宏泰广场店为例,门店的目标融资额是81.4万元,条件是在未来1353天内让渡国际投资人不超过7%的分成。为保护投资者权益,DRC挂牌之前,门店需要接通滴灌通澳交所的ARM系统,负责抓取门店收入信息并执行每日收入分成扣款。
而在监管层面,此前滴灌通的商业模式曾遭到个别市场人士质疑,如被认为“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张高波对此表示,前期在“第一阶段”,因为踏入的是全新领域,滴灌通只能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尝试开拓这一全新市场。滴灌通成立“滴灌通引领基金”扮演投资者;成立市场拓展团队,寻找和筛选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成立交易所团队,筹建设立并营运交易所。
而“第一阶段”的实践证明了几个方面。第一,中国的大消费市场巨大;第二,实体门店的资金缺口巨大;第三,每日收入分成合约(DRC)非常受小微门店欢迎;第四,用DRC/DRO投资中国实体门店,得到了国际主流投资机构的认可。
张高波提到,《滴灌通澳交所通用标准》的发布,是滴灌通澳交所全面跨入“第二阶段”的必要重大举措,即过渡到交易所运营,让投融资两端进行市场化对接。在传统投融资市场遇冷的情况下,3月初,多个消费企业选择“澳式IPO”融资,也为投融资市场带来积极信号。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