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利 每经编辑 陈梦妤
12月29日晚,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新联,SZ000620,股价1.89元,市值110.98亿元)公告称,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成。
据悉,今年5月11日,新华联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自5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以来,在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主持下,公司全力推进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投资人招募、预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的论证制作等各项重整进程。8月14日公司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11月14日法院裁定受理新华联文旅司法重整;12月15日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12月29日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成。
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新华联文旅引入的五家投资人包括湖南天象盈新科技、招商平安资管、中国外贸信托、长沙湘江资管、深圳德远投资等公司,共向新华联文旅提供了19.28亿元资金,用于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新华联文旅司法重整的成功执行,使公司债务危机迎刃而解,退市风险解除警报,企业信用得以修复,资产结构更加优化,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司法重整的成功执行,也兑现了新华联文旅作出的“决不逃废债务,坚决维护广大债权人、投资人、客户、员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稳定”的庄严承诺。
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新华联文旅创始人傅军表示,重整新生后的新华联文旅,将依托文旅产业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整合优势,着力运营管理好文旅资产,不断丰富文旅新内涵,全面激发文旅新消费,拓展文旅新赛道,使公司成为中国文旅行业的龙头与骨干企业。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26082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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