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为完善电子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电子产品措施》围绕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举措。”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实习记者 周逸斐 每经编辑 马子卿
7月2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环资司二级巡视员宋常青,经贸司副司长李超出席了本场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每经记者 周逸斐 摄
常铁威介绍,“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消费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下半年,为保持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繁荣生产、促进就业,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们要进一步做好促进消费工作,增强活力动力,激发市场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常铁威表示,“我们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制约消费的当期和中长期因素问题,形成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文件以及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的一揽子政策举措。其中,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文件是综合性的,近期将正式印发。”
据悉,刚刚正式印发出台的两个文件分别为《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汽车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电子产品措施》)。
今年以来,在各项促消费政策、汽车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上半年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22409亿元,同比增长6.8%。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常铁威介绍,“《汽车措施》提出了10条措施。”
10条措施分别是: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等。
对于本次出台的《汽车措施》有哪些重要举措,常铁威表示,“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我们针对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这次努力提出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
一是优化限购管理的政策。常铁威介绍,“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的进度,更好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出行需求。”
二是推动车辆的合理更新。车辆合理报废换新蕴藏着巨大需求,例如乘用车从国三标准向国四标准切换在全国推广已经十年,相关车辆都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目前很多地方也都用真金白银鼓励车辆报废换新。
此外,常铁威表示,“二手车的交易市场潜力大,但居民的顾虑也不少、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要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以此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二手车的交易信心。”《汽车措施》部署了对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的进一步督促落实,着力打破“玻璃门”“隐形门槛”等现象。
三是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例如,为解决居民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问题,《汽车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另外,常铁威表示,“当前农村充换电设施增加引发了对局部配电网能力的担忧,我们提出进一步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的要求,避免集中充电造成的局部电压波动。”
四是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汽车措施》里面明确提出,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能有所提高。考虑到换电模式需要较强规模效应,确有一定特殊优势,我们要求公共领域可以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的试点,但也要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
此外,近年来,电子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由“有”向“优”的消费升级潜力大。同时,受行业周期、国际环境、产业链供应链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市场有所走弱,上半年,家电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仅增长1.0%和4.1%,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增长较慢的品类。
常铁威介绍,“为完善电子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电子产品措施》围绕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举措。”
据悉,12条政策举措包括: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着力消除电子产品使用障碍,持续推动家电下乡,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规范电子产品回收渠道,推动集中回收、远程回收,合理保障电子产品回收临时场地需求,切实加强隐私保护,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营造绿色消费氛围等。
对于“当前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存在哪些痛点难点问题?”“《电子产品措施》如何回应这些痛点问题?”常铁威表示,“当前,随着家用电器和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相互融合、家具家电智能化升级加快。电子产品间互联互通不断创造出新场景新应用,各品类之间的关联性迅速增强,面临的创新周期、隐私保护、回收体系等问题具有较强共性。”
近年来,受收入预期不稳、创新周期减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扰动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消费恢复较慢。综合考虑我国收入水平、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电子产品消费市场潜力还是很大,智能化进程带动消费升级仍是大势所趋,县乡村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对这样一个比较市场化的消费大类,促消费政策有大有可为的空间。
常铁威介绍,“例如,经过前期研究,我们看到电子产品“智能化”程度和用户体验还可以进一步提升,这对民生和消费都很重要。我们会商各部门后,提出加大科研领域对方言、特定口音的语音识别技术投入,优化‘声控+语义识别’功能,扩大语音识别技术覆盖面、便利度,降低农村居民、中老年居民使用门槛,要求积极应用国产人工智能(AI)技术增强人机交互的便利性,这样就既减少‘数字鸿沟’,还能加快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的普及和向乡村的推广。”
常铁威认为,“在智能电子产品购买、使用、回收领域,如果问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那么除了产品本身的功能和性价比这个角度外,往往‘隐私保护’是排第一位的。”
事实上,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攻击、非法拆解等方式窃取个人隐私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解决这个顾虑,那么普及智能家电、推动电子产品回收就比较困难。
所以,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强对二手电子产品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拆解对个人隐私的威胁,并严格落实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行为,打击非法获取隐私牟利的犯罪行为,从而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也卖得放心。
常铁威指出,“《电子产品措施》这个文件当中类似的政策还有不少,如‘开展绿色电子产品相关标识试点’‘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互联互通’等,我们希望这些政策能够有力有效促进电子产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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