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段炼
因发行人永城煤电流动性紧张,截至兑付日2020年11月10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永煤SCP003”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永城煤电债券违约引发的舆论发酵持续已近半月。11月23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城煤电”)公告称,债券主承销商光大银行、中原银行组织召开永城煤电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0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会议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晚19:00—20:00。本次会议主要是审议表决关于永城煤电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0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相关议案。
公告称,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根据公告,召集人应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
就在前一日即11月22日,金融委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金融委会议还要求,要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永城煤电债券违约后,牵出多家金融机构涉嫌违规。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公告,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
继海通证券,交易商协会还对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等主承销商在内的多家中介机构也先后启动自律调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