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朱成祥 每经编辑 梁枭
5月28日晚间,国轩高科(002074,SZ)披露公告称,大众中国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及实际控制人李缜于5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大众中国也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实际控制人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晨签署了《股东协议》;大众中国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珠海国轩和李缜将合计向大众中国转让5%的上市公司股份。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再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大众中国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值得注意的是,《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的交割,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生效且《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发行期首日已经确定为前提。
此次非公开发行和股份转让完成后,大众中国将合计持有国轩高科4.41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4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3.03亿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不过交易完成后,李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即时发生变化。
这是因为根据《股东协议》的安排,大众中国承诺自上述发行、转让的股份登记至其名下36个月(或其自行决定更长时间)起,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表决权,使其表决权比创始股东方(珠海国轩、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晨)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5%以上。
简而言之,交易完成后大众中国表决权比例为13.20%,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表决权比例为18.20%。
图片来源:国轩高科《简式权益报告书》截图
大众中国上述承诺到期后,若大众中国收回其放弃的表决权,则大众中国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第一大表决权的股东,且大众中国提名的董事将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届时大众中国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轩高科控制权将发生变化。
对于上述交易的目的,国轩高科表示:“系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引入大众中国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与大众中国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各自在技术和资源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双方在新能源领域等方面的共同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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