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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康人寿现在核保有宽松,“倍倍加重大疾病保险” 显关爱

    2020-01-10 12:09

    作为重疾险领域的开拓者,弘康人寿一直致力于产品的不断创新。“倍倍加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倍倍加”)就是其推出的一款优质重疾险产品,该产品涵盖了108种重大疾病、20种中症疾病以及35种轻症疾病,其中一大亮点是,在多次赔付的前提下,实现了重疾赔付保额的递增。同时还有恶性肿瘤二次赔付责任可选择、还可附加投保人豁免,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重疾分组人性化,保额可递增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疾病预防意识的提高,很多重大疾病已经不再是绝症,不少身患重疾的病人在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后,恢复良好,重新步入正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单次赔付的重疾险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弘康“倍倍加”,保障108种重大疾病,将重大疾病分为6组,其中恶性肿瘤实现了单独分组,每组限赔一次,最多赔付6次,每次间隔期180天。若首次重疾确诊之日在合同生效满2年内,保险公司承担自重疾确诊之日起1年内发生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该医疗费用保险金以2倍基本保险金额和100万元中较小者为限;若首次重疾确诊之日在合同生效满2年后,给付100%基本保额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首次罹患重大疾病后,可豁免后续未交保费。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110%基本保额;第三次至第六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120%基本保额,实现了重疾保额递增。

    对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来说,恶性肿瘤作为高发疾病,将其单独分组,能够有效增加赔付几率。此次“倍倍加”的重疾保额递增在行业中具有创新优势,对消费者来说,能够有效缓解未来上涨的医疗费用压力。

    轻症、中症疾病也可多次赔付

    随着疾病早筛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疾病能够在极早期或中期被及时发现,避免了被拖延成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也顺势发展,具有了针对中症及轻症的保障。弘康“倍倍加”,保障20种中症疾病,疾病不分组,每次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最多可赔付2次,并且无间隔期;同时“倍倍加”还保障包括原位癌在内的35种轻症疾病,同样不分组,每次按基本保额的45%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最多赔付4次,无间隔期。在被保险人首次罹患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后,同样可豁免后续未交保费。

    身故保障,多一份关爱

    很多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都会有担心:如果这一辈子没得过大病,那保费不就白交了?“倍倍加”的身故责任就能解决这一问题。若被保险人一直未发生过重疾理赔,则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或18周岁前身故,赔付主险已交保费;年满18周岁,因意外身故或于等待期后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终有一赔”免除了消费者的疑虑,在保障之余提供了一份关爱。

    保险责任丰富,满足个性化需求

    目前,恶性肿瘤占据重大疾病发病率首位,许多人谈癌色变。但与十年前相比,我国恶性肿瘤生存率总体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而且值得欣慰的是,癌症5年相对生存率也在逐步提高,目前已达到40.5%。不过,随之而来的是癌症的复发和转移风险变得更加突出。患癌的病人,在获得过一次恶性肿瘤理赔后,往往会忽略后续保障。投保弘康“倍倍加”时,消费者可选择恶性肿瘤二次保障。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并已按照合同获得赔付的,在初次确诊之日起满5年后,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其中包括新发、复发、持续、转移,保险公司给付100%基本保额的恶性肿瘤复发和持续保险金,为患癌病人带来更多呵护。

    同时还可以选择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这项针对投保人的保障好处在于,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首次罹患附加合同约定的重疾或轻症,豁免后续未交保险费。

    现在购买可享受核保宽松政策

    弘康人寿近期推出核保放宽政策,从即日起到2020年一季度,高达21种疾病或症状均可按标准体承保,比如直径小于1cm的乳腺囊肿、直径小于0.5cm的甲状腺囊肿、幽门螺杆菌(HP)阳性等。有效响应“保险姓保”的号召,让更多人有机会以标准体费率正常承保,减轻用户经济压力,为用户带来实惠全面的保障。

    作为一家致力于产品创新的互联网寿险公司,弘康人寿坚持根据时代发展和客户需求创新及迭代产品。按照公开数据显示,弘康人寿保障险平均赔付保额保持三年连续行业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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