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银保监局媒体通气会反映,已接到23家辖内保险机构反映第三方理财公司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红利升级”、“利息补偿”等名义邀约客户退保并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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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场上一些不法分子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假借保险机构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通过办理退保或保单贷款获取资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致使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且理财公司一旦“爆雷”或“跑路”,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追回,维权道路漫长。
近日,据北京银保监局媒体通气会反映,已接到23家辖内保险机构反映第三方理财公司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红利升级”、“利息补偿”等名义邀约客户退保并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涉及34家第三方理财公司;接到31件反映保险营销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举报案件,占保险类举报案件的22.3%。行业发生了2起保险从业人员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司法案件,甚至有保险公司退休高管涉案的情形。
针对此,北京银保监局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防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跨行业传递。数据显示,2018年至今,行业防止或挽回2843名投保人的退保损失,涉及保单5261张,防止或挽回损失5.63亿元。
一般而言,保险产品设有10~15天的犹豫期,一旦过了犹豫期再退保,消费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损失。不过,就有投机分子打出“过了犹豫期也能全额退保”的口号,通过钓鱼取证、“恶意投诉”的方式倒逼保险公司非正常退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办理退保”业务在行业内并不新鲜,只是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这一现象更为频繁,甚至形成了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市场上有一些不法分子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诱导保险消费者通过办理退保或保单贷款获取资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致使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
12月26日,广西银保监局发布防范“代理退保”骗局的风险提示,指出“代理退保”诈骗的不法行为基本操作手法如下:
第一步,通过非法渠道掌握了投保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等信息后,拨打投保人电话,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第二步,称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已有多名客户投诉,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或称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已经被监管部门叫停,若继续持有或者投保人自己办理退保手续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第三步,谎称自己有办法为投保人办理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将联系电话更改为自己的电话,全权委托自己办理退保手续。第四步,办理全额退保后要收取约30%的费用,或鼓动投保人退保后将款项办理自己推荐的所谓“升级产品”,有的“升级产品”甚至涉嫌违法。
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总结,此类风险的基本特点:一是以储蓄型或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为特定目标;二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三是假借保险机构及其销售、客服等从业人员名义邀约客户;四是以套取资金、转购非法理财产品为最终目的;五是最终结果为消费者资金损失。
这类非正常退保需求,已经引起了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的注意。据悉,保险公司正通过加强同业交流摸底,积极跟监管部门沟通,加强内部合规培训等方式予以应对。一些地方银保监局也相继发公告提醒消费者,警惕相关诈骗风险。
今年10月,深圳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称,这些不法分子打着消费维权的幌子,妄图通过非法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不仅严重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错失原有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再投保时可能面临保费上涨、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被拒保等风险,而且向消费者收取高额费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
对于“办理退保”产业链上的从业者而言,一般会通过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退保服务费得利,这看似从保险公司退回金额中提取,实际上皆来自此前消费者所缴纳的保费,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损失30%甚至更高的本金。而退保行为的高发,也变相推动了险企成本的上升,甚至会转嫁到新客户身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了解到,此类从业者大都是一些了解保险销售流程的法律人士,或者已经退出保险圈的保险代理人等。据此次北京银保监局反映,接到31件反映保险营销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举报案件,占保险类举报案件的22.3%。行业发生了2起保险从业人员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司法案件,甚至有保险公司退休高管涉案的情形。
据介绍,北京保险行业已形成风险防控合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二是强化销售人员合规培训和队伍管理;三是完善业务流程,尤其通过在退保和保单贷款申请程序中增加原因询问、风险确认告知书等环节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四是积极与其他部门配合,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北京银保监局还透露,2019年保险行业主动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82次,开展内部宣导和培训523次,开展定期排查97次,新建或修订制度65个,制定应急预案74个。2018年至今,行业防止或挽回2843名投保人的退保损失,涉及保单5261张,防止或挽回损失5.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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