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四年,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新一轮修订终于落地。可以预期,这部突出了市场化、法治化理念的法律,将稳妥解决长期困扰中国证券市场的法治制度性障碍,掀开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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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法制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在顶层设计、完善基础制度、强化监管效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特别是今年开启的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紧扣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在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方面动作频频。但也应该看到,现行证券法的许多内容已难以完全适应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如证券发行管制过多过严、发行方式单一、市场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管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已然出现,加之,社会融资结构中直接融资比重过小,实体企业的资本和股本得不到有效补充,客观上需要一个规模进一步扩大、效率进一步提升的资本市场。
事变则法移。资本市场在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就必须认真做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市场主体各类创新保驾护航,对形式不断演变和复杂化的违法违规行为毫不手软。
新发布的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了法律依据,从取消发审委、交易所对注册文件进行审核,到取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再到调整证券发行程序,为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这一系列改动,让监管层不再对企业的资产质量和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和背书,用“市场之手”搅活资本市场体系,把企业能不能发行、何时发行、以什么价格发行,交由企业和投资者自主决定。新证券法还增设专章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监管层仅对招股说明书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把关,“行政之手”更多地转向了事中事后,严惩违法违规。这无疑从法治环节理顺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在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的同时,回归监管本源,便利资本市场能够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考虑到全面推进注册制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问题,比如,可能影响投资者对股市扩容的心理预期,一些公司质量不高和欺诈发行的风险加大等。新证券法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同时,加大违法成本,仅欺诈发行一项就比现行处罚最高标准提高了几十倍,如此高的违法代价将在维护市场“三公”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发挥实际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念贯穿在整个修法过程中,新证券法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一些投资者关心的公开承诺履行制度、现金分红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先行赔付制度均在修订后的证券法中有所呈现,立法部门以丰富的制度供给逐步构建对投资者的全方位立体保护新格局。
法治强则市场兴。依法治市是保障市场长治久安的抓手,目前证监会正依照新证券法加快制定、修改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相信随着新证券法的顺利实施,这部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必将在推进市场改革、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功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