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决定

    2019-12-28 14:50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决定。根据决定,将该法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台湾同胞投资,可以举办全部或者部分由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简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也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形式。”;将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其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不受干涉。”;删去第八条和第十四条。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新华社)

    上一篇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格力是高质量上市的标杆 值得所有上市公司学习

    下一篇

    每经15点丨“120”不得因未付费拒绝救治急危重症患者被写入法律;董明珠亮剑谈“刀刃向内”:跟自己斗,跟奥克斯斗;私募大佬林园评李大霄:他不是瞎说,能听懂他说话的是少数人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