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何小桃
“举家搬到江苏,100㎡房租仅700元!网友吵翻了……”早在今年1月份,孙楠与妻子潘蔚的一段采访在网络上沸沸扬扬,这段采访持续引发网友热议的同时,也把位于徐州的华夏学宫推上了风口浪尖。
这场沸沸扬扬的争议源头,是潘蔚为新书《素心映照》接受的一次采访。采访称,孙楠夫妻俩从北京搬到徐州,租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住,月租只要700块,朋友来了都嫌寒酸。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孩子到徐州有名的“传统文化学校”,也就是华夏学宫进行国学教育。
原本想走的是温馨家庭路线,万万没想到,“孙楠700元租房”话题最终登上热搜,引发全网大讨论。
而据现代快报报道,记者近日实地探访并了解到,华夏学宫因办学行为不规范,已被徐州市教育局关停,目前正进行资产清查等工作。华夏学宫被关停后,对于本地一些学生,教育部门进行了分流工作。
据北青报报道,“华夏学宫”早在今年7月就已经关停。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此前报道,在华夏学宫官网上,该学校在2018年12月的“婉妗雅音女学堂”招生简章中提出,“我校以女德教育为社会良药,为涵养女性品德、树立家规家风、纯化社会风气……”
而官网上的教育内容介绍中写到,“女红,是古代女子的基本生活技能,也是‘德言容功’四德之一。女子学习女红,是在向大地母亲学习,效法其厚德载物的德行。……从年少起练习女红,是为日后女性持家奠定基础,相夫教子,经营家庭,是女子一生最重要的责任。”
图片来源:华夏学宫官网
和700元/月的房租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这所学校普通全日制班的学费一年10万余元。而且,每年花十几万读这所学校,并不能拿到任何学历文凭。
华夏学宫的工商注册企业名为“徐州市华夏传统文化专修学校”,工商登记日期为2001年10月26日,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徐州市教育局。据北青报报道称,华夏学宫具备的是培训资质,并非办学历教育的资质。也就是说,学生只是参加培训,拿不到国家认可的毕业证。
孙楠微博截图
近年来,国学热悄然升温。随着《中国诗词大会》《经典咏流传》等老少皆宜的文化节目热播,以四书五经、唐诗宋词、书法国画为代表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受到家长和孩子们的热捧。
而明星们的参与,使得这一领域更加受人重视。
因将女儿送入华夏学宫学“女德”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孙楠则早就打起了国学的如意算盘,于2017年10月发布了他的国学IP文化品牌“楠氏物语”。
在这种势头下,社会上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开办的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2018-2024年中国国学培训行业分析与投资决策咨询报告》显示,全国经营范围包含国学教育的相关企业已达到4000余家。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果只是正常的课外兴趣培养,本无可厚非,但有一些家长的做法则很极端,他们会让孩子退学去上“私塾”,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再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
在他们看来,义务教育体系更多的是一种应试教育,不利于孩子良好品德的养成;同时,课业负担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禁锢了想象力,也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而私塾教育则有其独到的一面,比如重视对学生特长、传统文化、礼仪等方面的培养,使学生结合自身的兴趣、不受利益驱动而学习,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学校为考试而学习的弊端。
在越来越多的家长的追捧下,“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培训机构迅速扩张。据“国学少儿教育第一股”童学文化2017年报,保守估计我国儿童国学教育市场规模达135亿元。
长期研究青少儿教育的学者杨润东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国学培训机构的兴起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可否认,确实有一些是致力于传统文化教育传播的,但绝大多数都以盈利为目的,商业化色彩非常浓厚。
事实上,教育部在2017年发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就提到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图片来源:截自教育部网站
而在当年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则明确表示,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送到私塾、国学班等机构去学习,是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
图片来源:截自某国学班网站招生信息页
“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吕玉刚说,家长想让孩子多学一点国学和送到学校上学并不矛盾。“我们新的课程改革非常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新编教材到2019年要全覆盖,在新的教材当中进一步充实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篇目。如果觉得还不够,业余时间到一些机构去学习一下,应该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不能替代正规的学校教育。”
而在3月2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则明确提出,要严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图片来源:截自教育部网站
与2017年的通知对比,我们可以看到,今年的通知明显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大大加强,不仅将相关规定提升到第一条;在措辞上,也从“高度关注”变成了“严厉查处”;同时对于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行为也明确提出“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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