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实习编辑 刘野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新规落地一周,部分公司频繁发布相关信息披露值得关注!
17日,中信保诚人寿披露八项关联交易,其中七项为通过旗下多个账户购买关联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共计金额10亿元,信托报酬的年费率为0.16%。根据最新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5号)规定,投资于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且基础资产不涉及其他关联方的,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交易金额。公司表示,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根据中信保诚人寿9月3日发布的公告,其通过旗下两个账户,购买上述关联方发行的信托计划共5亿元,均计入了重大关联交易。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改变更便于保险公司增加这类金融产品投资。一位保险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前对这一块是难以界定的,如果全额计算关联交易,实际上并不承担关联方的风险,因此也并不合理。”在其看来,新规明确界定之后,很可能会促使保险公司、股东双方的投资交易。
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7日,中信保诚人寿在中保协网站上连发了八项关联交易信息,其中七项为认购中信信托普惠担保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具体而言,中信保诚人寿通过旗下分红账户、传统账户、万能汇金资本Ⅱ账户、万能智赢未来账户、万能个险账户认购上述信托计划产品,合计金额10亿元,信托报酬的年费率为0.16%,投资期限为3年。该信托计划由中信信托发起,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外部评级AAA。
中信保诚人寿的股权结构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英国保诚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50%。中信信托的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0%、20%。两者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根据新规,投资于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且基础资产不涉及其他关联方的,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交易金额。中信保诚人寿在公告中表示,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经公司管理层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第6次书面会议审议,并经第七次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审批,批准中信保诚人寿投资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普惠担保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超过20亿元。
根据中信保诚人寿9月3日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公司通过分红账户、非分红账户合计认购上述信托计划共计5亿元,两笔交易已按照“逐笔报告”原则进行报告,为重大关联交易内容。
9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从严监管、穿透监管的原则,突出重点、抓大放小,重点监控公司治理不健全、机构的关联交易和大额资金运用行为,要求保险公司控制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从而达到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独立性,防止利益输送风险的监管目标。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第2项规定,对资金运用类以保险资金投资金额计算交易金额,其特别提到“投资于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且基础资产不涉及其他关联方的,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交易金额”。
“如果我购买关联方的金融产品,基础资产不涉及关联方的,在新规下的界定更为明确,即以发行费或者管理费计入关联交易。这会促使我们去买这类资产,同时,发行金融产品的股东等关联方也会增加和保险公司交易的行为。”上述投资业务负责人在与记者交流时认为,具体的影响要看以前执行的力度,如果以前按金融产品金额算作关联交易,那么以前这方面的关联交易就会比较小。
记者还注意到,由于《办法》对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改变,中信保诚人寿当日披露的另外一笔关联交易也不必列入重大关联交易范围。《办法》重新界定了“重大关联交易”,指保险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或年度累计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的交易。
根据公告,公司旗下盛世优先账户,9日买入华夏基金的上证50基金,发生金额约为4279万元。公司表示,该交易的交易金额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占公司上一年度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59.94亿元)的1%以上,属于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原规定,上述两项条件达到一条,即可以被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重大关联交易,无论是公司内部审批程度,还是向监管报告以及信息披露,要求都高很多。这种改变应该更便于保险公司增加这类金融产品投资。这类投资的增加,会增强保险公司与股东等利益相关方在业务上的协同。”
其进一步表示:“当然,保险公司投资是要在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基础上努力获取投资收益,这类关联交易从根本上也要以此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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