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用差别化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学习型和旅居型机构建设。与此同时,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用差别化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对普惠养老的政策支持力度,还在不断加码!
9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对外发布《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一些简称《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将继续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从此次发布文件的内容来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普惠养老的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的税费优惠政策较之前明显强化。
图片来源:新华社
此前于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以需求为导向发展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而要更好发展养老服务,也离不开针对性、贴近性的政策支持。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明确:“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城市政府通过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
与此同时,文件还指出,企业要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实施方案》强调,未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等4类项目: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能力,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二是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
三是支持内含老年大学等学习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四是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状况,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打造全国普惠旅居养老市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发布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中,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项目,仅涉及上文提及的一、二两类项目,以及“同时包含以上两类内容的体系化养老服务项目”,而未将“学习、旅居”两类项目纳入其中。
两相对比可以发现,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项目,范围明显扩大。
图片来源:新华社
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真金白银”支持的同时,此次发布的文件还针对养老机构出台了一系列丰富的财税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与此同时,还要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此外,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
在补助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用差别化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学习型和旅居型机构建设。项目同时符合多种支持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城市年度补助床位数不超过10000张,高于年度补助床位数上限的按10000张补助,或者分年度实施。建设任务跨年度的项目,可以分年度安排。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