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生态环境部警示中央环保督察对象: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7-09 11:06

    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一刀切”一直是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多次公开强调要禁止“一刀切”,“一刀切”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对于生态环保工作而言也是一种“高级黑”。

    每经记者|李彪    每经实习编辑|徐豪    

    图片来源:摄图网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刚启动,生态环境部随即给被督察对象发文警示:禁止搞“一刀切”。

    7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近日陆续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省(市),以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好督察各项工作,7月8日,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有关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一刀切”一直是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多次公开强调要禁止“一刀切”,“一刀切”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对于生态环保工作而言也是一种“高级黑”。

    文件明确,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不得为应付督察而不分青红皂白的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于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

    文件强调,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坚决禁止“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同时,文件要求,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应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工作。在边督边改过程中,对发现的失职失责人员,既要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做好问责工作,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也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禁止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担当尽责且成效明显,但因客观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对自我加压、严格工作目标要求且正确履行职责,但因历史原因或难以预见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当实行容错机制,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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