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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退坡信号更清晰!最具市场化导向的光伏政策出台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2019-05-30 17:53

    新政策以竞争性方法来对需要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进行配置并参加全国统一电价排序,是史上首次。

    2019年5月30日,在经过十数次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后,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附件《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作为一次全新政策模式,该通知以竞争性方法来对需要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进行配置并参加全国统一电价排序,这是史上首次。正如有企业家所言,“政策成效虽然还要再观察,但毋庸讳言,这将是中国光伏发电史上最具市场化导向的政策。”此次发布政策确定的新机制有如下几个特点:

    1.市场导向更明确;

    2.补贴退坡信号更清晰;

    3.财政补贴和消纳能力落实的要求更强化;

    4.行业主管部门“放管服”的步伐更坚定。

    一、实施分类管理,将需要补贴项目划为5类

    1.光伏扶贫项目(按既有政策实施);

    2.户用光伏(单独管理,固定补贴);

    3.普通光伏电站(地方竞争配置,国家统一排序);

    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地方竞争配置,国家统一排序);

    5.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地方竞争配置)。

    二、“以收定支”,以补贴总额定装机规模(不含光伏扶贫),通过修正电价进行全国排序

    1.除去户用资金7.5亿元后,普通光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均采用竞争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和电价补贴,补贴总额按22.5亿元算。

    2.竞争配置由地方组织实施,全国统一排序;补贴申报和竞价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

    3.以修正电价全国统一排序

    对于I、II、III类资源区以及普通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制定了不同的修正值。根据修正后的申报电价,按由低到高排序选择纳入补贴范围。申报电价以0.1厘为单位,对于修正后申报电价相同的项目,根据装机容量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时璟丽研究员举例如下:

    针对以上6个举例项目的电价排序为:IIIA<IA<IIB<IB<IIA<IIIB

    4.补贴额度先按“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各项目年补贴额,然后逐个项目累加计算总额。关于利用小时数根据(发改能源〈2016〉1150号)规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未规定保障小时数的,按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小时计算。(利用小时数用作全国补贴竞价排序,项目实际运营时按照实际上网电量或全电量获得补贴)

    三、户用单独管理,7.5亿元折合3.5G W规模,一个月缓冲期

    1.文件发布前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可按规定向所在地电网企业申报,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补贴金额按2019年价格政策(0.18元/千瓦时)全电量补贴。(即对以往已并网但因种种原因未纳入补贴范围的所有户用光伏项目的一个“兜底”政策)。

    2.每月15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上一个月的户用装机量;当公布的上月累计装机量超过当年规模总量后,当月最后一天为享受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装机截止日(即一个月缓冲期)。

    四、存量项目做好新老衔接

    1.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已开工但未并网的光伏项目,2019年底前要全容量并网,否则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2.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未开工的项目,2020年底需全容量并网。对因红色预警不具备建设条件以及国家另有规定情形的,可以适当放宽建设期限。

    3.国家明确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项目,“通知”发布前已进行竞争配置确定业主和电价的,执行原政策;但未明确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的,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政策;明确业主但未明确上网电价的,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

    此前在征求意见时,协会也收到了企业反馈的一些问题,我们挑出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请行业权威专家做出解读。

    Q1:为什么设计上网电价修正的规则?采用这一规则有什么样的考虑?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时璟丽研究员表示,我们国家幅员广阔,各地光资源禀赋和电价水平不同。这个修正电价的规则考虑了补贴退坡力度大的项目有竞争优势,同时又要与电价政策相衔接,也考虑到不同地区太阳能资源条件的差异和不同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条件和成本差异。

    Q2:此前有些省份有大量已并网但未纳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的项目,此类所谓“先建先得”项目,是否允许参加竞价项目?如何保障列入补贴范围的项目落地实施?

    对此,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易跃春副院长表示,近年来一些省份为了支持地方光伏发电发展、推动能源转型,在国家规模之外自行安排了一些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项目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此次政策中明确今年参与补贴竞价的范围是2019年新建项目。至于这些项目怎么办?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在研究相关政策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通过转平价上网项目等措施逐步解决。此前出台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也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鼓励平价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我们可以看到,5月22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中,辽宁、安徽两个省共有7个存量电站项目率先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累计装机容量135MW。类似的“先建先得”项目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

    关于如何保障列入补贴范围的项目落地实施的问题,易院长指出,此次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并网消纳和土地建设条件证明。普通地面电站项目按单个项目提供支持文件,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可提供当地统一的接网消纳文件。建设期限方面,如果逾期未建成,每逾期一个季度补贴每度降低1分钱,逾期两个季度仍未建成的补贴资格将被取消。各省逾期未建成的项目情况将作为影响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

    Q3:今年有两个政策创新,一是平价,二是竞价,在申报时间都比较紧的情况下,企业到底应该如何选择?补贴竞价申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陶冶指出:消纳是关键。无论对于申报平价项目还是竞争配置,对于消纳空间的优先顺序是,平价项目在先,补贴竞价项目在后。2019年是平价和补贴竞价并行的市场。企业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选择。已经在经济上基本具备平价条件或接近平价条件的项目,以及全额保障收购和消纳风险相对较大地区的项目,建议申报平价项目。

    关于需要补贴的项目申报必须是2019年建成新并网的项目,而且具备土地建设条件、接入条件和消纳条件。政策发布前已经并网的需要提供本年度的并网时间证明。

    Q4:如何看待户用3.5GW的规模?2018年建成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怎么办?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户用光伏专委会秘书长刘译阳表示,户用光伏不仅是光伏项目,也是民生工程。3.5GW是参考此前两年户用市场的实际安装量做的一个规模安排。考虑到还有一个月的缓冲期,应该说这个规模能保障户用光伏的一个平稳健康发展预期。根据国家能源局官方的解读材料看,只要是根据政策在最后一个月缓冲期内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都可以按0.18元/千瓦时全电量拿到补贴。另外,所有在通知发布前建成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项目,都可执行2019的政策,补贴时长仍为20年。以上种种户用光伏的“优惠政策”和“特殊待遇”,体现了国家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户用光伏建设,户用光伏的发展前景可期。

    原文如下:

    国能发新能〔2019〕49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二、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本区域电力消纳能力,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确定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的监督。

    三、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指导省级电网企业(包括省级政府管理的地方电网企业,以下同),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对所在省级区域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

    四、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核实拟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税费政策,确认项目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范围;确认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单位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将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上述有关事项的监督。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有关管理工作机制,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政策的宣贯和解读工作,按通知要求规范项目程序,保障相关政策平稳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国家能源局

    2019年5月28日

    封面及文中概念图均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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