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商务委获悉,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以及市工商联已经正式印发《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本市将启动民营企业总部的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各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办、租房等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上观)
上一篇
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如何应对?A股利好板块及利空板块全解
下一篇
遭财务专家质疑,300亿市值白马股一字跌停!问题还是出在资金面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暂停数据中心审批”!美股史上“最糟糕交易日之一”背后,得州新州长究竟说了什么?
直击业绩说明会丨山西汾酒:战略重心在内部产品创新和渠道建设,暂不涉及外部股权投资或并购
联讯仪器前三季度净利润暴增近20倍,股价较高点腰斩后,实控人提议回购“护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