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1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涉及的十五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进行了一审判决。因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原告方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判决涉及诉讼金额399.34万元,其中一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389.94万元,二审判决赔偿的金额为9.40万元。对于败诉案件公司将积极上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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