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几年以前,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老工业基地退休工人比较集中,同时,它们的财政收入又不太好。但是,这些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小了。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40年间,中国已经织成了一张全球最大的保障网,从单位包办到社会保障,社保领域的改革奋勇前行。
回望40年,改革之路不会一帆风顺。社保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走了哪些弯路?做实个人账户为何没有得到推广?是否应该给农民工建立独立的社保制度?地区间养老基金失衡会引发哪些后果?又该如何解决?
为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保领域的资深专家——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请他为我们解读我国社保制度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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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D:您觉得社保制度发展的过程中,有哪些领域的改革让您印象深刻?
郑秉文:社会保障主要是自1997年以来近20年的发展。因为1997年之前社保试点基本都在地方实行,碎片化比较严重。1997年到2001年,五项保险都开始实行制度统一,最后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政策。所以这20年来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20年来有很多事情值得回忆,其中有两件事必须挑出来讲。
在社保制度改革过程当中,我们能看到很多问题,当时未必能提出解决办法来,有的已经拖了很长时间,但学者一提出来,在决策层推进还是比较快的。比如说,2010年9月,我写了一个内参,题目是《两万亿社保基金存量如何避免贬值》,分管的副总理作了批示,然后人社部召集了十来个人开了一个小范围的研讨会。会议效率非常高,就开了半天。我们十来个人分成三个小组,分别把全世界的社保基金投资模式分成三类,解释清楚递交给人社部,再由人社部递交给决策层。
此后半年多,决策层就基本确定准备建立投资体制。后来有些学者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不太理解,认为“养命钱”应该万无一失,不该投资资本市场。再加上其他原因,这件事情就搁置了一段时间。待时机合适时,2015年,这件事又提到了案头,并且在2015年8月出台了建立投资体制的文件,文件总体上符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所以从投资体制建设案例来看,决策层的效率非常高,学界和决策层的互动是良性的,并且学界能为决策层提供很好的建议,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觉得这是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相结合的重要体现。
但是,在我印象当中,也有一些问题,由于体制的原因,一直很难解决。比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体制,从上世纪90年代初地方开始试点,社保基金的征缴体制就是碎片化的,分成社保征缴和税务征缴两大块。
1999年,在起草和制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有过争论,最后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只是笼统地规定,每个省份由一个部门来征缴,具体由各省份自己选择并决定。这是第一次争论。第二个回合是2006年到2010年长达4年的《社会保险法》的起草过程。整个过程我基本都参与了,在各个阶段都面临激烈的争执,最后社会保险法通过,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第三个回合是3年前营改增时又提出了这个问题,产生了争论。今年3月,这个论证才算尘埃落定。从双重征缴20年来的结果就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是非常难的。
NBD:在一些关键的社保制度改革中,是不是也存在很多争议呢?
郑秉文:社保改革中有没有一些争议?我讲两个例子,有些争议取得共识,成为成功的经验,但也有的存在一些争论,最终成为教训。
在2004~2008年这几年,农民工的数量逐年增加,每年增加的都非常快,农民工退保越来越多,所以,给农民工建立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就越来越高。于是在学界就出现了两种观点:一种主张给农民工建立单独的、独立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这样做,而应该让农民或是在家乡参加农村保险制度,或是在城镇打工时参加城镇保险制度,随着他们身份的转变而参加相应的保险制度。如果建立单独的制度,貌似有利于农民工,实际上单独制度是有严重的职业隔离倾向的,也是一种社会排斥。在发达国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一旦形成路径依赖,日后就很难解决,对这个群体的利益是有损害的,也不利于全国社会保障制度一盘棋,更不利于全国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容易让制度碎片化。
我反对给农民工建立一个独立的制度。这个问题一直争执到2008年11月。当时正好刚刚开完第三届全国社会保障论坛,当时人社部主要领导召集专家开会讨论,马上就要定下来。果然这件事情很快就定下来了,最后主管部门决定,农民工不单独建立保险制度。
当然也有一些争论,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局部利益的原因、认识问题角度的原因等,没有得到解决,走了一段弯路,留下了一些病灶。比如说:关于做实个人账户。从2001年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开始,有些专家就持怀疑的态度,认为统账结合制度下个人账户是做不实的。根本原因是它违背了生物收益率的定律。因为做实个人账户的投资体制没有跟上,收益率将会非常低,久而久之导致政府和账户持有人,甚至企业,都对做实个人账户没有积极性。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最后并没有推广开。
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没有提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取而代之的是“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我觉得这样的转变,虽然中间走了一些弯路,但是最终决策层还是正确地、及时地做出了一个符合实际的决定,这是非常好的,给参保人利益的损失划了一个句号,也算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例如,转入名义账户之后,记账的利率高达8.31%,这对参保人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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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D: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保领域的改革步伐是不是明显加快了,未来改革的方向在哪呢?
郑秉文: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保改革步伐确实明显加快。有的改革是非常明确的,比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面对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做出的决定,无论从学术角度讲、符合国情的角度讲,还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角度来讲,都是非常好的。问题在于如何落实、何时落实。
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终于落实了,统一由税务部门来征缴。我觉得这个改革力度很大。
但是,有的领域也不像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这样顺利。比如说,2013年,人社部就曾提出,提高退休年龄方案将在2018年公布,在2022年启动。但现在方案仍未公布。而社会保障的一些改革,如果不抓紧的话,改革的窗口就会越来越小,最后可能会不了了之。
NBD:近年来,有些省份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问题愈发严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如何保障基金制度的可持续?
郑秉文:在十几年以前,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老工业基地退休工人比较集中,同时,它们的财政收入又不太好。但是,这些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小了。
影响收不抵支的因素,越来越明显地由人口的流动造成。本来十几年以前人口的流动规模不是很大,社保制度覆盖面也不是很大,所以人口流动的因素对社保基金造成的影响没有现在这么大。现在,经济落后地区人口劳动力都流向经济发达的地区,因为发达地区的收入比较高,这是市场经济规律的结果,是劳动力市场的自然规律。
那么面对劳动力流动的规律,如何改革社保制度,让它适应人口流动的客观要求,这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人口流动不利于社保基金均衡发展,对有些地区基金平衡造成了威胁?因为统筹层次低,如果实现全国统筹的话,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任何国家也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包括美国的经济也不是全国完全一致,美国北部和东北部就比较发达,南部尤其西南部就相对落后。但是,美国不存在养老保险基金地区失衡的问题,它的统筹层次是全国统筹,基金是由联邦政府来掌控,最后由联邦政府进行统一使用。中国不一样,统筹层次低,社保基金在人口流动的冲击下,失衡现象是必然的。所以解决地区失衡的根本措施就是实现全国统筹。
决策层明确提出,在2020年实现省级统筹。为了解决地区失衡问题,我国实施了中央调剂制度,对社保基金地区失衡起到比较明显的缓解作用。如果说调剂制度是第一步,那么2020年实现省级统筹就是第二步,最终实现全国统筹就是第三步。这是解决我们统筹层次低和基金地区失衡的重要的“三步走”策略。尽管“三步走”的时间可能拉得很长,但是我觉得也是符合国情的。
地区间的养老基金失衡,个别地区收不抵支问题越来越严重,后果是非常明显的。比如说,给财政带来严重的风险,财政补贴逐年增加。所有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都是通过调整参数或者结构性改革来实现的,没有国家是财政完全兜底的,在制度设计上,这显然是一个“落后”的制度,这种制度是不可持续的。
NBD:和国外相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优势在哪里,国外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郑秉文:与国外相比中国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举国体制。比如我刚才讲的社会保险制度出现问题了,财政可以不遗余力地来进行介入、干预、补偿,这个方面我们是做的很好的。在全球几次金融危机期间,我们的财政体制都发挥了非常好的支持作用。但问题也出在这里。
发达国家社保制度就是科学决策,科学决策的基础就是预测,对人口、经济发展、移民等诸多制度外因素的预测。制度未来能够运转到什么程度,收入和支出是否出现缺口,需要提前多少年调整什么参数等,这些是决策科学化的基础体现,没有这些,决策科学化是空中楼阁。风险就会隐藏起来,时机来了就会出现问题。
所以与国外相比,我们的优势是举国体制,我们的不足是要加强决策科学化,我们的前进方向应该是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尽快把决策科学化、制度精算技术等很好地引入到社保制度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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