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3日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决定》的通知称,完善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有回购股份意愿的上市公司,要全面梳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与股份回购相关的内容,明确规定可由董事会决定实施的回购情形,完善回购股份的持有、转让和注销等有关机制,健全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管理等制度。(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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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任何人不得利用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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