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在《中国金融》撰文称,应结合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统筹修订和完善《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领域重要法律,突出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全面建立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框架,强化综合监管和穿透式监管,遏制监管套利。(中国金融杂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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