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孙宇婷 每经编辑|杨军
当地时间周二,新百伦(New Balance)运动用品公司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迪卡侬的美国子公司,指控其Kiprun跑鞋上使用的标志设计侵犯了新百伦在字母“N”中的商标权。
根据诉状,总部位于法国的迪卡侬通过线上渠道和第三方实体零售商向美国顾客销售其Kiprun鞋款。诉状称, Kiprun鞋款上使用了两种涉嫌侵权的设计:一种与字母K相似,另一种为镜像设计,但新百伦认为该镜像标志“毫无疑问是一个N”。
诉状称,迪卡侬方面主张,尽管其标志“经常使用镜像设计,包括单独使用,但实际上是字母K而不是N”。

迪卡侬美国官网截图
新百伦称,公司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在鞋类产品上使用字母“N”标志,已花费数亿美元推广该商标,并在全球售出数亿双带有该标志的鞋子。诉状还引用了社交媒体帖子,指出该标志与新百伦“N”标志相似。

左为New Balance,右为迪卡侬Kiprun
新百伦表示,公司及其律师自2026年1月以来多次与迪卡侬沟通,但迪卡侬拒绝停止使用涉嫌侵权的商标。诉讼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迪卡侬使用涉嫌侵权的设计,销毁带有该商标的产品,并赔偿损失,具体金额将在审判中确定。
截至发稿,迪卡侬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新百伦此前曾就“N”标志在美国起诉Nautica并达成和解(2020年),另于2021年起诉Michael Kors。
2017年,新百伦在苏州中级人民法院赢得针对使用“New Boom”品牌的国内鞋商的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获赔人民币10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被律师称为当时在华外企获得的最大一笔商标侵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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