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职能部门出具虚假证明骗过环评 国家级东北虎保护区竟建起煤炭洗选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5-29 22:10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吉林等8省(区)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目标,共计确定530项整改任务。从公开的整改方案来看,违规审批成为较为共性的问题之一,违规审批项目将面临全面整改。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在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一座年产30万吨煤矿,这本身就是一件荒诞的事情,然而更荒诞的是,这背后竟然是由保护区管理局向有关部门出具该项目不在保护区的虚假证明,由此为企业办成了各类相关手续;还有地方的水源地保护区原已存在商业地产项目,结果不仅未做清理,反而继续违规审批新的别墅项目……

    在中央环保督察的严格整肃之下,这样的项目自然难以逃脱停产、注销许可证或清理整改的命运。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吉林等8省(区)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目标,共计确定530项整改任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8省(区)公开的整改方案来看,违规审批成为较为共性的问题之一,违规审批项目将面临全面整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督察翻出多地违规审批“旧账”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组织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

    记者从8省(区)公开的整改方案中了解到,违规审批成为较为共性的问题之一,大量历史遗留下来的违规审批项目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并反馈给地方,要求整改。

    其中,2014年,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在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投运一座年产30万吨煤矿,地上生产设施占用实验区面积6.79公顷,开采区域与保护区重叠面积约2500公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护区管理局曾向有关部门出具该项目不在保护区的虚假证明,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相继为企业办理了相关手续。2015年,珲春市环境保护部门为该企业在保护区实验区新建15万吨洗选煤炭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为此,吉林省要求,该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依法撤销环保相关手续,注销采矿许可证。2020年12月底前,实现植被恢复。

    杭州萧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2013年以来在钱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违规审批“滨江东方海岸”等商业或地产项目,现场督察时两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造成不良影响。嘉兴市不仅没有对新塍塘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原有5个商业地产项目进行清理,又于2014年违规审批占地面积达8000平方米的嘉德别墅项目。目前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占地达7.12万平方米。

    浙江省要求,建立生态保护屏障,2018年4月底前,拆除网迅硅谷科技园配套房8600平方米,复绿8700平方米,东方海岸区域复绿14000平方米。堤塘护栏加装隔离网。同时,希尔顿酒店、嘉盛龙庭、越秀春天商务楼、中瑞商厦4个房地产项目临河道一侧砌筑隔离堤坝物理隔断工程,2018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等。

    同时,在围填海方面的违规审批问题也较为集中。国家规定重点海湾和重点河口区域本应禁止围填海,但督察发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7月以来在重点河口海湾违规审批44宗围填海项目,共564公顷。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越权审批油气开发用海项目,2013年以来,累计对海域范围内111宗油气开采项目予以登记发证,涉及海域面积330.2公顷;2015年9月,越权对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5宗围海养殖项目予以登记发证,涉及海域面积222.1公顷。

    截至2016年底,海南省共批准填海造地项目184宗,面积达4043公顷。其中2013年之后年均填海面积达550公顷,约为之前20年年均填海面积的5倍,海南省一些市县在推进填海造地过程中决策不科学、程序不严谨、监管不严格,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将填海项目拆分成36个面积小于27公顷的子项目,并于2013年1月21日一天内批准18个子项目,于2013年7月4日一天内批准另外18个子项目等。

    为此,各地政府均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前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为了发展经济而违规批复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央环保督察将这些问题反馈出来,对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观念是非常大的震慑和警醒。

    多家大型企业存在违法、违规

    在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发现,多家大型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其中,中石油旗下多家公司被点名。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吉林省反馈,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在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29口油水井目前仍未按要求退出,位于实验区内的145口油水井虽然制定了退出计划,但确定的最后退出时间为2088年,对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置若罔闻。

    为此,吉林省在整改任务清单中要求,2018年8月底前,完成缓冲区内6口油水井退出;2022年12月底前,其他23口油水井全部关闭退出;2032年12月底前,实验区内145口油水井全部关闭退出。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山东省唯一的国际重要湿地,近年来保护区侵占问题突出。截至2016年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在保护区内陆续建设山东朋聚化工科技公司等5家企业,侵占保护区248亩。2013年以来,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159处油井等油田生产设施,37处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截至督察时,保护区内共有油井等油田生产设施2481处,300处位于核心区及缓冲区。

    山东省整改任务清单中指出,对5家侵占保护区的企业限期迁出,并进行生态恢复。对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油田生产设施全部关停,制定退出及生态恢复计划。对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的油田生产设施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相关手续,制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和破坏生态环境;对其中已停产或废弃的油田生产设施全部进行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

    青海省海西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采油生产、修井作业及管网泄漏产生的油泥砂为危险废物,每年产生量约1万吨,2013年建成的油泥砂处理厂实际处置能力仅为7000吨/年,截至督察时仅处置了1.9万吨,大量油泥砂均就近随意堆放,无任何防渗措施,场区内现有41座临时贮存点,共堆存油泥砂8.7万多吨,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环境保护部门监管缺位。

    此外,督察发现,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所属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严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16年2月被划定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但截至2017年7月米东区仍有91家工业企业的149眼自备水井开采地下水。其中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2眼自备井每年抽取地下水约2000余万吨,占该区域工业企业开采总量的60%左右。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该区域地下水位大幅下降,据监测2016年地下水位较2013年下降1.12~1.78米等。

    薛涛认为,一些大型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大型企业也更有能力和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好。

    薛涛介绍,相对于小而散的企业,大型企业的环境监管相对容易。随着环境高压政策的推进,未来大型企业的环境表现应该会更好,实际上,企业要想发展好,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必须要过的一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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