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集团公告称,3月8日收到辽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复核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共计查封公司价值48.93亿元财产。申请人认为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中国债券信息网)
上一篇
金融界携手东方证券引领智能投教新时代
下一篇
停牌5个月后终止资产重组 建研集团董事长倡仪员工增持并承诺兜底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股价3天涨超30%!中巨芯拟募资不超8亿元扩大电子级硫酸等产能,同步回应“韩国厂商从中国采购无水氢氟酸”报道
AI芯片“黑马”Cerebras上市大涨51%:背靠OpenAI,挑战英伟达,主打“史上最大”计算机芯片
品茗科技告前员工等 索赔1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