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逃缴停车费或计个人信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昨天听取和审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道路停车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道路停车管理人员可以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劝阻、告知道路停车违法行为。未按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的,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可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罚款,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北京青年报)
上一篇
Papi酱的“金主”要上市了,净利润率4%,九成多业绩靠阿里
下一篇
人民日报海外版:美联储缩表不会对人民币形成明显的外部压力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亚马逊据悉接近完成收购,卫星运营商全球星涨9.63%;力箭一号“一箭8星”发射成功,副总指挥孟祥福:后续发射密度持续提升,力箭一号年产超10发,后续将达30发——《投资早参》
“最严反腐新规”5月执行:医药行业“带金销售”迎刑事大考,药企与医药代表将不再能轻易“切割”
以黎美三方会谈这一天,以色列仍在袭击黎巴嫩,已造成35人死亡,159人受伤;黎真主党向以色列北部发射火箭弹;17国外长发布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