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逃缴停车费或计个人信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昨天听取和审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道路停车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道路停车管理人员可以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劝阻、告知道路停车违法行为。未按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的,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可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罚款,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北京青年报)
上一篇
Papi酱的“金主”要上市了,净利润率4%,九成多业绩靠阿里
下一篇
人民日报海外版:美联储缩表不会对人民币形成明显的外部压力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A股又曝天价离婚案,58岁妻子起诉61岁丈夫,要求分割55亿元股票!夫妻打拼20多年,创出市值200亿元上市公司
“科学智能第一股”思朗科技科创板IPO获受理,成都产投领投E+轮
美军对伊朗发动强力打击,伊朗多地传出爆炸声;国际油价暴涨,美股齐跌;特朗普:格陵兰岛“应由美国控制”;阿根廷3-2埃及丨每经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