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特别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对董事的问责机制。但在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看来,我国很少有企业能完全做到“谁决策谁负责”,经常是决策的人太多,决策失误后找不到责任主体。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冯彪
◎每经记者 冯彪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股东与股东、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明争暗斗堪比宫斗大戏,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牵动市场神经。在大股东和高管们捭阖之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却被晾在一边。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欠佳,断送的还只是企业自身的前景。而那些虚报信息、欺诈违法、借机炒作等行为,影响的将是整个资本市场的良序和价值。
从2011年起,《每日经济新闻》连续多年倾力打造上市公司口牌榜,从近3000家上市公司中评选出市场标兵。通过大数据舆情初选、专业机构的评价体系、广大投资者的投票,“口碑榜”已成为优秀上市公司的代名词,榜上公司也将在资本市场传递良性发展的基因。
董事会治理需告别有形无神
什么样的企业堪称优秀?细究起来,即便有亮丽的经营业绩,也并不一定够得上优秀二字,即便荣誉等身也未必收获投资者口碑。
就治理结构而言,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主任郝玉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形式上看,我国上市公司都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分工与制约,但是建立‘形’、神’兼备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上市公司还不多。”
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特别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对董事的问责机制。但在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看来,我国很少有企业能完全做到“谁决策谁负责”,经常是决策的人太多,决策失误后找不到责任主体。
《每日经济新闻》“2016第六届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在公司治理维度专门设立最佳董事长(总裁)奖、最佳公司治理奖等奖项,目标就是筛选出领导企业健康发展的上市公司“掌舵人”,以及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在合规的基础上勇于探索治理结构和机制创新,引领中国公司治理最佳实践的上市公司。
如果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尚且算是对上市公司的期待,那么合规合法经营则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底线。我国上市公司合规经营难言乐观。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显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2013、2014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到2015年明显上涨,增长了2.04%。该中心主任叶小忠说:“从总体情况来看,中国上市公司合规的意识比较薄弱。”
保护投资者利益需法律支撑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法合规经营,但凡优秀的上市公司无不借此获得各类投资者青睐。只有投资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回报,资本市场的发展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而自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创立伊始,《每日经济新闻》便发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强音,通过上榜上市公司的表率作用,倡导更多的上市公司将公众股东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多元化的利润分配方式和稳健的市值增长给投资人优异回报。
可喜的是,高明华编制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与去年相比小幅上升。
但高明华表示,目前国内没有保护投资者的专门法律。“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快股东集体诉讼和索赔立法。”
也正是基于完善公司治理、倡导中小投资者保护等理念,《每日经济新闻》连续多年发布上市公司口碑榜,而且今年为期3个月的评选更显高能。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的大数据舆情初选,口碑榜与慧科讯业携手,推出《2016上市公司舆情榜》。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团队构建上市公司口碑榜的评选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开出精准衡量报告。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百家机构携手投票,并按照投票结果确定九大奖项、135家获奖公司名单。
依托主流媒体平台、借助专业投资力量,让上市公司接受投资者的检阅,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真正拥有话语权,让优秀的上市公司脱颖而出,成为市场的引领,这正是口碑榜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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