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责任,按‘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贾丽娟
每经记者 贾丽娟
上周五,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特别指出:要“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责任,按‘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
这次修订的目的,是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为此,《重组办法》作了一系列配套安排,其中“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赫然在列。
欣泰电气造假上市 中介机构全面遭调查
说到中介机构未尽责,最新的案例就是欣泰电气。6月17日,证监会通报对欣泰电气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初步认定欣泰电气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存在欺诈发行行为,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证监会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类案件,涉及违法主体类型众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造假手段复杂隐蔽,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审计机构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均被立案调查,一旦正式认定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将依法作出处罚。
从历史经验看,如果保荐机构失职使得公司造假上市,导致投资者蒙受损失,那么保荐机构也需要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比如万福生科造假上市案落定后,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与1万多名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投资者达成和解,补偿金额约1.79亿元。而此前平安证券已经得到了被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并罚7665万元的处罚。
重组案例不靠谱 中介机构难辞其咎
除造假上市外,更多的是不靠谱的重组。比如中水渔业曝出2014年收购的新阳洲公司不但未达到当初的业绩承诺,新阳洲公司原大股东还深陷资金链断裂的漩涡而拖累上市公司。目前中水渔业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身为独立财务顾问的国都证券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其实,新阳洲巨额资金被挪用一事,早在中水渔业收购前就已经发生,也引起过监管层的注意并发了问询函。而国都证券却接受了交易对手的说法,并认可了新阳洲的财务数据。
比如刚刚终止收购的黑芝麻及相关中介机构,也因为发布信息的前后不一致,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而辅仁药业及相关机构则收到了《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相关事项,要求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的监管函。
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
“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
而就是这个看似宽泛的“保证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难倒了不少机构,其中就包括审计和评估机构。
6家审计和评估机构被立案稽查
5月13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立案稽查6家审计和评估机构。消息称,根据证监会日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对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移交的涉嫌执业违法线索,证监会稽查部门近日决定对以下机构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
这6家机构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这是证监会首次集中专门对审计、评估机构部署开展稽查执法行动,证监会称,这是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职责定位。
证监会表示,审计和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不能勤勉尽责集中表现为:一是独立性缺失,审计、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存在影响公正履职的利益关系;二是执行准则不到位,审计、评估程序流于形式,基本程序执行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评估资料不充分;三是职业怀疑不足,在计划和实施审计、评估工作中,不能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对于异常情况甚至舞弊迹象不予有效识别或应对;四是职业判断不合理,形成的关于审计、评估事项处理意见背离会计处理和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
更早一些时候,证监会在通报2015年度“审计、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证监会2015年累计抽查了123个执业项目,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等机构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机构采取了责令改正或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涉及的38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27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各地证监局也对162个执业项目做了现场检查,并做了类似处理。证监会还强调,对部分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审计、评估机构,证监会已启动稽查(调查)程序。
审计、评估机构是资本市场“看门人”
对于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证监会说得十分明白:“看门人”。证监会称,离开了独立审计和评估机构“看门人”的重要作用,就不会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也就不会有持续稳定和充满活力的资本市场。
证监会称,证券市场的投融资活动,高度依赖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特别是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以及作为资产定价依据的评估信息,这些都直接关系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和决策。而由于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信息本身所特有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如果缺乏信息披露内容可信程度的独立保障机制,受巨大利益驱使,必然引致证券市场信息欺诈行为的频发、高发。
而在《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审计、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要严格履行对相关文件资料的核查和验证义务,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证监会将“始终不渝把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归位尽责、勤勉履职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把以信息披露为监管重点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可以想象,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未来将越来越严格。证监会称,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对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执法力度。对于明显不遵守执业准则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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