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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通报6宗行政处罚案件 国泰君安前员工违法买卖股票被罚5万

    每经网 2016-04-22 17:38

    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系时属国泰君安证券从业人员的宋海龙利用本人名下及其配偶名下财户交易股票,被证监会没收2.3万元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

    每经编辑 冯彪    

    每经记者 冯彪

    4月22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发布会通报6宗行政处罚案件。涉及1宗重大资产重组中恶意造假并虚假信息披露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短线交易及操纵证券市场案、2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1宗重大资产重组中恶意造假并虚假信息披露案指的是,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披露财务数据造假。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康华农业各期财务报告虚增资产在2亿元以上,最高达5亿元,占各期总资产比例近50%或以上。证监会决定给予康华农业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并对14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到30万元罚款。

    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指的是,中航投资、金城集团两家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中航黑豹已发行股份的15.97%。但是中航投资和金城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中航黑豹”,减持股份占到已发行股份比例达5.869%,未及时披露,违法减持金额约7000万元。证监会责令中航投资就上述行为公开致歉,并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和罚款。

    1宗信息披露违法、短线交易及操纵证券市场案指的是,某房地产私营企业家李宁信息披露违法并且短线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李宁交易“元力股份”,持股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未依法披露,并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11.2万元罚款。

    另外,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系时属国泰君安证券从业人员的宋海龙利用本人名下及其配偶名下财户交易股票,被证监会没收2.3万元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

    邓舸表示,针对当前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交织发生的态势,证监会将始终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强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监管,保持资本市场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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