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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听”主办券商的话 新三板两公司遭“风险提示”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3-15 22:39

    在新三板市场,一些企业在挂牌之后,却如“熊孩子”一般,并不怎么把主办券商的话听得进去,“充耳不闻”之下,主办券商无奈发布“风险提示”,让人为之一叹,而这一次,“熊孩子”的名字一个叫菲达阀门(831477),一个叫海益宝(83195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赵阳戈    

    每经记者 赵阳戈

    所谓主办券商,就是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主办券商的简称,是指取得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原则上,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与主办券商之间的“感情”,那自然是很早以前就开始培养的,即便后续引入了更多的做市商入驻,主办券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至少在外人眼中,也该尽可能“亲密”才对。然而,一些企业在挂牌之后,却如“熊孩子”一般,并不怎么把主办券商的话听得进去,“充耳不闻”之下,主办券商无奈发布“风险提示”,让人为之一叹,而这一次,“熊孩子”的名字一个叫菲达阀门(831477),一个叫海益宝(831955)。

    菲达阀门董事长悄悄减持

    据菲达阀门3月14日的券商公告称,主办券商东兴证券在对菲达阀门进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发现菲达阀门于2016年3月9日进行了股份交易,股东汪安南以每股1.33元的价格成交275万股,成交金额为365.75万元,换手率达到了17.55%,属于异常波动。按理说,公司应当于次一转让日(3月10日8点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但有趣的是,主办券商通过了多重沟通方式,积极联系菲达阀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但公司并不积极配合发布异常波动公告,由此导致了公司股票于3月10日起暂停转让。为此,东兴证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持续督促公司做信息披露,进一步根据要求进行核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汪安南为菲达阀门的董事长,手持2560万股曾于3月2日刚刚获得限售,原本在3月2日时,汪安南已经向第三人转让了100万股,占到总股本的2%,该笔转让在3月3日发布了公告,但或许是这100万股并没有董事长满足减持的胃口,才有了后来的一幕。

    海益宝屡不受“调教”

    海益宝的事儿也颇有点耐人寻味。据其主办券商银河证券3月11日发布公告称,海益宝控股股东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股转系统进行股票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前持股比例为95.99%,交易后持股比例为94.62%。此交易涉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持股变动达到5%,根据相关规定应对此事项披露《权益变动公告》。

    有意思的是,主办券商银河证券在3月10日接到监管员提示后,立刻提醒海益宝董事会秘书需要在该交易发生2个转让日内披露《权益变动公告》,且至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不可以再进行交易。但是,海益宝在2016年3月10日并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该公司控股股东于2016年3月11日,再次进行股票交易,此交易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迫于无奈之下,主办券商银河证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交易导致的相关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海益宝的主办券商银河证券在2月29日还发布过另一则“风险提示”,当中称,主办券商发现,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益宝控股股东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较为大额占用了公司的资金,2015年12月31日时的数据为4687.07万元,整个数据截至2016年1月31日也没有变少。对此,银河证券做了提醒,若控股股东山东海益宝未及时履行承诺将建设完成后的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整体转让给公司或归还相应的占用资金,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制度,可能引发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定生产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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