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显示,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对跨国企业集团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系数为0.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万敏
每经记者 万敏
9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央行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对跨国企业集团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系数为0.5。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经营性融资活动。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可以指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近日,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鲁韩跨境双边本币结算推进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政策进行了调整,央行此次对政策进行的调整包括,参加资金池的企业集团境内和境外的营业收入标准分别降低为10亿元和2亿元(原为50亿元和10亿元),成员公司经营年限降为一年(原为三年),企业可以选择1-3家主办银行(原只能选1家银行),同时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的宏观审慎政策系数提高到0.5(原为0.1)。
马骏认为,随着以上跨境金融基础设施的逐步到位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的日趋完善,必将激发市场主体更多的人民币需求,人民币国际使用的范围和规模有望继续稳步扩大。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