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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追欠案例渐增业内:追回一点是一点

    2015-05-18 01:1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目前来看,如果P2P平台无力兑付投资人资金,投资人可以选择的追讨方法并不多。除了接受重组方案以外,还有一些投资者选择向警方报案,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虽然此前出现过的案例,最终投资人也较少能够全部拿回资金。但相关案例正在逐渐增多。

    对此,棕榈树CEO洪自华表示,这种情况其实也很正常,平台出现问题肯定是有很大一部分资金已经损失掉了,投资人能够拿回一部分总比全部都损失掉要好。

    走法律途径程序较复杂

    以此前曾广受关注的东方创投案为例。根据当时法院的判决书,东方创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虽为人民币1.27亿元,但截至2013年10月31日止,投资人已提现金额为人民币7471.96万元,该提现金额折抵本金后,投资参与人实际未归还本金为人民币5250.32万元。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上述判决书,最终冻结的资金也就2500万元左右,只有投资人未归还本金的一半。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情况其实也很正常,因为P2P平台出现问题,肯定是资金已经出现损失了,要不就是填补以前的窟窿了,这些都是很难再追回的。已经出现问题了,投资人有损失也是难免的。“平台跑路涉案人员多,投资者分散,很难取证,公安机关立案也比较困难。或者从平台跑路到批捕涉案人员,主要财产已被转移或挥霍,投资者的资金返还变得遥遥无期。”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棕榈树在发布的报告中指出,“而且很多小额投资者由于跨地域等原因,维权费用比投资金额大。同时,平台跑路案件的法律定性难。”

    除此之外,走法律途径所要经历的时间比较久,程序比较复杂。比如此前的东方创投案,东方创投成立于2013年6月,2013年10月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相关负责人自首。2014年7月,该案件宣判。而此前的优易网在2012年即被警方立案,但是直到2014年10月才开庭。

    不过,在洪自华看来,虽然走法律途径耗时较长,但是对于很多投资人来说,能追回一部分是一部分,所以在无法解决问题时还是要采取(法律)措施。

    相关立案逐渐增多

    实际上,随着此前问题平台司法判例的出现,有很多投资人开始选择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公安机关对问题平台的打击也越发严厉。

    在4月底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发布会上,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P2P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

    事实上,在很多平台出现兑付问题后,投资人因为地域分散且资金量各不相同,意见通常很难统一。通常会有一部分投资人一开始便倾向于报警,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资金。但更多投资人,尤其是资金量较大的投资人则更寄望于平台能够通过各种方式持续运作下去。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甚至还有这样的个案:警方介入控制平台负责人后,有部分投资人会将其“保”出来,以期能够通过平台负责人追回资金。

    在业内人士看来,案件的宣判和公安机关的打击或许能够给一些平台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让他们能够合规经营。不过,这些很多还是事后的一些处理方法,投资人最需要注意的还是投资的时候要认真判断,看哪些平台能够投资,挑选安全一些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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