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该《通知》明确,试点期间,主要对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进行保险补偿。对制造《目录》内装备且投保定制化综合险的企业,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偿。据了解,这是继农业保险之后第二类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
3月3日,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三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此次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透露,从全国市场来看,2014年我国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企业有79797家,总营业务收入超过22万亿元,列入本次试点范围的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价值累计800多亿元,按照首批次计算的价值总量会更大,利用好这个市场,装备制造企业用户也会从中受益,保险公司也会开辟新的业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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