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在提案中直指批审弊端“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盖七八十个印章”,这提案被政协列为124号提案。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行政审批改革是这两年改革的重点,也成为今年两会提案的焦点。
民建中央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提案》中直指批审弊端“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盖七八十个印章”,这提案被政协列为124号提案。
民建中央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诸多问题:深化改革思想阻力大,目前存在各工作层面部门化、利益化倾向,出现动作迟缓、简政不彻底、放权不到位、明减暗不减,明减实合并、放大不放小、放虚权不放实权等现象。另外,行政审批设定权不规范,行政审批设置过多过滥,标准不统一。
现行行政审批种类繁多,仅目录内省级行政审批就有500多项,目录外还有几百项。行政审批办理复杂、流程繁琐、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较长,“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立项、批准建设到全面实施,有的需要经过几十个部门和单位,若干道审批环节,需要盖七八十个印章,用一两年时间,部门审批前置要件多,部门间审批前置要件多,还存在相互交叉、扯皮的情况。”
行政审批改革缺乏法理和程序保障,一些审批事项,审批环节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理下放必须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另外,行政审批机构设置与其承接的职能不相称,上下一时无法有效对接。
行政审批还存在与非行政审批事项交叉存在,非行政审批事项无章可循,随意设置。目前许多行政审批部门还控制着一定数量非行政审批事项,严重制约发展环境。
民建中央提到,电力、消防、通讯、供水、供气等部门存在隐形规则,成为不是审批的审批。
民建中央建议,加大审批的改革力度,把审批制度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宽准入、严监管,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压缩行政审批项目,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同时创新行政审批改革模式。
严格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努力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深入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特别注重对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设立负面权力清单,对不需要审批的范围项目予以公布,不给非行政许可审批以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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