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5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能源局计划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昨日(11月5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能源局计划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
据悉,能源局已经确定在宁夏、安徽、山西、河北、甘肃、青海6省份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
按照能源局规划,在本月底前,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制定关于开展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今年底前完成组织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工作,并在各省规划基础上形成全国光伏扶贫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明年2月底前,组织地方编制并上报2015年光伏扶贫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光伏发电规模和国家扶贫资金后组织下达并实施。在未来6年时间内,到2020年之前,将要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
实际上,利用荒山荒坡发展光伏产业能源局早已经提出,在今年9月份,能源局为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发布过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要“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这一次,能源局在开发贫困地区光伏产业时,也鼓励在荒山荒坡开展光伏产业。
《通知》要求,每个贫困县选择2至3个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设施农业、光伏农业大棚或利用荒山荒坡的光伏电站场址,作为光伏农业扶贫的重点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能源局规划的试点地区,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原因正是我国西北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人口稀少,存在大量可利用的土地。
早在2013年,合肥市曾经做过类似的试点,实施“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当时,合肥市、县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00万元,在全市选择100户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村“三无”贫困户,免费帮助建设单体装机规模为3kW的小型户用家庭分布式电站,项目产权和发电收益全部归贫困农户所有。最后经过测算,每户年均收益可达3000元左右。
根据前不久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前三季度,中国光伏装机仅完成4GW。截至9月底中国总光伏容量达到20GW,占中国可再生能源份额仅5%,占中国能源供应总比仅2%。按照能源局的规划,2014年的装机量指导目标为12GW,其中8GW为分布式发电,此前已经有舆论认为今年装机量目标将难完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进入下半年以来,我国的光伏产业进入到了政策出台的密集期,包括这次扶贫计划在内,能源局已经出台多项光伏促进措施。
而三季度能源局已经连续公布了包括光伏投资开发通知在内的多项促进政策,如今,能源局决定要尽快完成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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