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旨在通过严控国资主体负责人来根治腐败。
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国资系统的反腐工作日趋细化。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旨在通过严控国资主体负责人来根治腐败。
国资委表示,将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并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要定阶段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同时,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等。
细化来看国资委提出的“责任主体”,即党委是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主体责任人,国资委党委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在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看来,“谁主管,谁负责”体现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对等,对于国资企业而言,拥有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管理好自己内部以及子公司等生产经营活动,并防范犯罪事项的发生;另一方面,上级要管好下级,下级出现情况,上级要负责解决协调好矛盾,避免将矛盾推给政府,厘清相互之间的关系。
除了责任主体的落实,国资委还提出,要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未来党委班子成员要定期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同时加强国资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郭凡礼认为,具体落实到行动上,应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通过出台相关文件,促使国资企业尽快落实和施行;另一方面,成立监督管理小组,督促企业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目前,能源、电力、冶金以及铁路、建筑等行业是中央重点关注的行业,与国资委同步展开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还有中国石化、中储粮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能建等4家央企。
“管控央企负责人经济问题,更需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监督,实现权利制衡,加强廉洁廉政教育”。郭凡礼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