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静 记者 毕华章 每经编辑 陈小雨
每经记者 张静 毕华章 发自西安
西北轴承(000595,SZ)昨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与常柴银川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油机)合同纠纷案,西北轴承方面胜诉。
该案的背景最早可追溯至20年前。当时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轴集团)此前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常柴油机时,就已经牵涉到相关房产和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互相将对方诉至法院。西北轴承此前诉求常柴公司支付土地占用使用费共计948.72万元。本案中常柴油机诉求西北轴承赔偿8200万元损失,但该诉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被驳回。
争议所在:土地的归属权?
案件的背景需要追溯至两家相关公司在20年前的那次合作。
1994年,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和原西北轴承厂(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合资组建常柴油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散件和无形资产出资1200万元占60%股份,西北轴承厂以原宁夏柴油机厂厂房、设备、货币资金出资800万元占40%股份。双方出资完成后,常柴油机开始接收使用西北轴承厂交付的相关房产和土地,正常经营。
常柴油机称,由于西北轴承厂方面原因,相关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常柴油机也曾多次要求尽快办理土地、厂房和权属证书。2001年,争议土地上的厂房在银川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产证,产权人为常柴油机。但由于各种原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证未及时办到常柴油机名下。
2006年,西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西北轴承厂)将上述地块面积为约15059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西北轴承,双方签订《关于西轴集团土地转让的协议》,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到西北轴承名下。常柴油机称,上述事宜并未及时告知常柴油机。
常柴油机表示,根据《关于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实施意见》,常柴油机使用的土地属于改造范围。常柴油机计划对原使用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以获取收益,但是由于西北轴承和西轴集团的上述行为,导致土地使用权登记在西北轴承名下,使常柴油机无法进行上述开发改造。常柴油机称,初步计算,损失在8200万元以上。
但是对于这一地块,西北轴承方面则持有另一种观点。
西北轴承表示,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西北轴承于2004年自西轴集团处取得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的工业用土地7411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类型。2005年2月,西北轴承和西轴集团签订了《关于西轴集团土地转让的协议》。该协议约定西轴集团的相关工业用地以出让方式全部转到西北轴承。西轴集团对该土地以往所享有的土地占用使用费收益权,也一并转让由原告继续享有。
此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经勘测核定,确定该土地的使用权人由西轴集团变更为西北轴承,并向西北轴承正式换发了银国用(2006)026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常柴油机8200万赔偿被驳回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常柴油机起诉西北轴承之前,西北轴承也曾起诉过常柴油机。
2011年12月2日西北轴承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常柴油机支付土地占用使用费(自2004年至2011年共计948.72万元)。2012年2月27日,该案在庭审中,西北轴承接到常柴油机的反诉状。随后,西北轴承提出书面异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对该反诉作出不予受理的建议。
西北轴承公告称,常柴油机遂以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为由,于2012年4月5日将西北轴承诉至宁夏高院(其诉讼目的依然为要求确认诉争土地为其所有)。该案经宁夏高院审理后,因西北轴承拒绝调解并书面要求受诉法院尽快判决,2013年10月28日常柴油机撤诉。
至此,两起诉讼在时间点上有了交叉。
西北轴承称,在常柴油机向宁夏高院提起诉讼过程中,西北轴承向银川中院提起的要求支付土地占用使用费纠纷,因为常柴油机提起中止申请而被裁定中止。此后西北轴承向银川中院申请恢复土地占用使用费纠纷案的审理,银川中院于2013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
2013年12月20日,西北轴承收到宁夏高院送达的本次案件的《民事诉讼状》,系常柴油机又以合同纠纷为由,请求确认西轴集团与西北轴承签订的《关于西轴集团土地转让的协议》无效,并要求西北轴承赔偿损失。
今年1月22日,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西北轴承于今年6月20日收到该院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常柴油机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18万元由常柴油机负担。
就上述情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致电西北轴承董事办办公室,但无人接听。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